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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68、69)

道德经(68、69)

作者: 南歌吟 | 来源:发表于2020-02-11 23:32 被阅读0次

    第六十八章

    [原文]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译文]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第六十九章

    [原文]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

    [译文]用兵的人曾经这样说,“我不敢主动进犯,而采取守势;不敢前进一步,而宁可后退一尺。”这就叫做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一样;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可打一样;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以执握一样。祸患再没有比轻敌更大的了,轻敌几乎丧失了我的“三宝”。所以,两军实力相当的时候,悲痛的一方可以获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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