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题:
已知A是女生,没有安全感,耳根子软,暂时性失业,感性兼理性,性格独立,做事儿谨慎,干脆且不喜欢欠别人的。B是男生,家境殷实,工作忙,冲动感性,做事风格随意拖沓。A,B都自尊心强,互有好感。
求证:A和B不适合在一起
证明:
如果想证明A,B不适合在一起必须先证明1.A,B彼此没那么喜欢,2.家庭满足一方不同意3.性格互为不适合
a.由于B家境殷实且对A有好感,故买贵重且不适合A的礼物送给A,因为A对B有好感不想让自尊心强的B下不来台,所以勉强收下B的礼物。突发状况出现,B出现资金紧张状况向A借钱,约定时间还款。A为了还B人情透支生活费借B钱。约定时间内B没还钱并因为拖沓性格不做任何解释,A面临暂时性失业没有生活费,由于A急于解决事情又不愿伤害B和自己的自尊心,多次暗示自己情况,因为B做事大条没意识到。所以A觉得B没有那么喜欢A。
b.B承诺为A更改上班时间,想陪伴A。不但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兑现承诺,而且B时常以各种形式消失。所以A进一步证明B没那么喜欢A。
c.如果双方家庭对A,B满意,必须证明A与B互为喜欢,A不能证明B喜欢A,所以A家庭不同意A.B在一起,且A耳根子软,所以A便觉得B不值得喜欢。
d.B为证明A是否喜欢B,希望认识A身边朋友,由于A不认为B喜欢A,所以拒绝了B。所以B同时证明A没那么喜欢B。
e.A,B互为感觉对方不喜欢,A由于做事理性,想找B深入了解事实。然而B做事拖沓,迟迟推辞,误解矛盾激化。因此两个人做事风格互逆,因此两个人性格不合适。
因为A与B同时满足了1、2、3的条件,所以A和B不适合在一起
f.由于A做事干脆,主动提出了断,B因为自尊心强,又感性冲动,所以拿走了A重要的东西。所以A跟B连朋友都做不成。
进一步证明了,A跟B不适合在一起。
薄见而已,欢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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