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探讨商品价值关系中包含的价值表现,我们可以从最简单、最不显眼的货币形式来看,商品使用价值的形式同共同价值的形式即货币形式,会形成鲜明的对照。
前者:麻袋,后者:上衣。
在这个例子中,前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为相对价值,也就是处于相对价值形式,而后一个商品起等价物的作用。实际上,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隐藏在这个简单的价值形式中。当然,分析这个形式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例如20码麻布=20码麻布的表现形式,只能说明20码麻布是一定量的麻布,不能通过另一个商品相对地表现出来麻布的价值。作为同一价值的表现形式,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总是分配在互相发生关系的商品上,不仅是互相依赖、互为条件和不可分离的两个要素,而且是同一价值互相排斥和对立的表现形式。
作为人类劳动的凝结,一个商品的价值性质可以通过该商品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显露出来。当然,商品的等价表现可以把不同种商品所包含的劳动化为一般人类劳动,把劳动形成价值这种特殊性质显示出来。
要使麻布的价值表现为人类劳动的凝结,就必须使它表现出为一种“对象性”。一般来说,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大多处于流动状态,本身也不是价值,只有在凝固的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
由此可见,当商品A(麻布)通过不同种商品B(上衣)使用价值表现自己价值的时候,使商品B取得一种特殊的价值形式即等价形式,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虽然缝同织都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都具有人类劳动的一般属性,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尤其是从价值生产的角度来考察,具体劳动可以成为它的对立面即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形式。一般来说,充当等价物的商品总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化身,是某种有用的、具体的劳动产品的表现,我们只需将使用价值“翻译”成具体劳动,将“价值”翻译成抽象劳动即可。
正如那些在麻布价值表现中充当等价物的商品一样,上衣、茶叶、小麦和铁等商品体中都包含多种多样的有用劳动,都是具有一定自然形式的价值体,并形成一个与其他许多特殊等价形式并列的等价形式。
通过自己的价值形式,麻布不仅仅只是同另一种商品发生社会关系,而是同整个商品世界发生社会关系。虽然麻布只不过是商品世界的一个公民,但是通过商品价值表现形式的表明,麻布的商品价值也会同它借以表现的使用价值失去联系。
一般来说,总和或扩大价值形式的缺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当一种新商品出现的时候,商品相对价值就可以通过一种新的材料得到价值表现,价值等式的锁链也会延长,商品相对价值的表现可以说是永无止境的;第二,由于每一种商品的相对价值都可以在这个扩大的形式中获得表现,甚至是形成无穷无尽的价值表现系列,这条锁链就会显得更加杂乱。实际上,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的缺点都反映在这些等价形式中。考虑到每个特殊商品等价物中都包含着一定的有用劳动,每一种商品的自然形式都会有一个特殊的等价形式,并且会与其他的特殊等价形式并列、相互排斥。
作为与麻布等同的东西,每个商品的价值既是简单统一的,也是与它自身的使用价值相区别的,是与一切使用价值相区别的。只有表现为一切商品共有的东西,这些商品才真正使商品之间互相发生关系,或者使它们互相表现为交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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