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一个读书爱好者自居,我觉得我是喜欢阅读的。
小时候,因为家里是农村的,没有什么书看,但凡看到个有文字的东西,就会如饥似渴的看,譬如看报纸,甚至连中缝的广告都不会错过,我才不会告诉你那个时候中缝广告里面有很多是征婚广告呢。还看过法制月刊,那简直是我童年里最重要的杂志啊!我仅有的一点法律知识应该就是这个时候启蒙的。
还有一本县志,那个时候翻来覆去的看了很多遍,基本上只要你给个人物提示我就能复述里面的故事情节,家里来了客人,我便会跟客人聊上很久很久,复述里面的故事,那本书虽然后来都破破烂烂的了,但是我极其喜欢,可惜后来外公要回去了。
躲在小阁楼里借着昏黄的灯光看中间脱落了几页的《薛仁贵征西》,看了一遍又一遍,到后来,自己都能脑补出脱落的那几页大概是什么内容。那个时候很喜欢程咬金,尤其不喜欢薛丁山,怎么也想不通他都那样的伤害了樊梨花为什么樊梨花最后还是跟他在一起了。更多的细节已经记不大清楚了,这本书最后也不知道哪去了,可是,昏黄灯光下的那个胖胖的小女孩,在大冬天都舍不得睡觉,只是为了这本看了好几遍的书,那场景现在想起来都是自愧不如呢。
那个时候,我是真的爱看书的,去舅舅家,那个时候剥玉米还没有机器,于是我摆一本书在边上,眼睛盯着书,手里无意识的剥着玉米,小舅有一大柜子的连环画,他爱惜的紧,我们剥玉米是可以享有特权的,他会掏出柜子钥匙拿出几本书,勤快的小孩儿都可以看。
那个年代,家里穷也不觉得苦,并且爸妈对我看书也是极支持的,我至今记得爸爸给我买了几本书回来,宝贝一样的拿着,然后问我:妹妹,你猜爸爸给你带了啥?然后献宝一样的拿出几本书。那芬芳的书香味,是我迄今为止闻过的最美妙的香味。每每想起这一幕,总觉得不管爸爸有什么不是都可以被原谅。
后来,长大了,我开始自己买书,最初,买书只能一本一本的买,还得抠着点儿买,后来买书就不管不顾了,总觉得买书不叫败家,于是几十本几十本的买也成了家常便饭,往往是这批买回来的还没来得及看,就买了下一批。书越买越多,可我看过的书却并不算多,再也找不到当初那如饥似渴的劲儿了。
古人云:书非借不能读也!至此,我算是彻底明白了。办了借书卡借书看,每每想到这我都纳闷我一自诩爱看书的人,竟然就这样荒度了我的整个大学时光,我那四年也没看几本书啊!只要想到这里,我就抓心挠肺的难受,我竟然就这样把四年过没了。想着要靠现在来追赶,可是我又不是个勤奋的人,现在看书也是一阵一阵的,入迷的时候能够忘却所有,可是却也经常几天几天的一页书都不看,真真个“买书如山倒,看书如抽丝”。
有时候真的很佩服那些做了妈妈的人,每天上班回来还要照顾孩子,然后还不耽误自己看书学习呢!如果是我会怎样?
我需要好好的学习一下如何科学的管理时间,培养自己的专注精神,不能让自己号称的所有爱好都变成了叶公好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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