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上市的保险产品都是受保监会严格监管的,能做保险的背后都是金融大鳄,《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比如之前的新华、安邦等。隔行如隔山,经常有朋友讲只听过太平洋、太平、平安、中国人寿、PICC、泰康等大保险公司,“据说”那些没听过的保险公司是不是不保险,有倒闭的可能,买了中小保险公司的产品不安全,后续万一理赔不了呢,听到这儿,实在忍不住:这是某些代理人的别有用心,离说这种话的人能有多远有多远,不讲专业,就靠这些话术忽悠~~
一、中国保险市场监管方式及行情
(一)、中国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1、最高监管机构------保监会(现合并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保险购买销售、理赔行为等,只要是商业保险行为有关的,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归管。
2、最高监管法律文献------保险法
保监会实行监管权利时所依据的法律包括最顶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保监会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这些法律和规章制定是保险行业的最高法律文献,一切活动必须依据该法和相关制度执行。
3、最安全监管方式------偿付能力监管
中国保险业的最新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二代监管规则,业内简称C-ROSS,是以风险为导向的新一代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简单来说,根据监管要求和指引,在每季末、每年末保险公司会通过建立详尽的数学模型和压力测试后能确保自己有能力在99.5%的概率下无论发生什么事件都不会倒闭。
偿付能力为多级预警制度,安全线第一档就是偿付能力要高于150%,即(认可资产-认可负债)/ 最低资本,如果低于150%,保险公司就要开始紧张了,自己要赶紧想办法把偿付能力弄回150%以上。如果回不去,也尽量不要再去跌破下一档安全线100%。否则保监会就会动用各种监管权力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将偿付能力恢复到最低安全线之上。可行办法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股东增资、暂停开设新的分支机构、暂停发行新保单、暂停销售占用资本金过大的产品、卖出占用最低资本过高的资产等等。
偿付能力可以通过中国保险业协会网站或各保险公司的官网信息披露栏目查阅,及时公开的信息披露也属于重要的偿二代监管环节。自今年8月份开始,各家保险公司在接受个人投保申请时,需附上一份带有披露该保险公司上一季度偿付能力的投保提示书给客户签字,否则视为此次保险购买销售无效。
4、最后的王牌------保险保障基金
根据我国保险法,中国保险公司是允许破产倒闭的! 并不像多数大公司的代理人说的“大到不能倒”,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有可能面临破产,公司越大债务越多,此时的偿付能力就越低,想要灵活的调整经营方向其实更难!
但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并不代表就会立即倒闭破产,新闻里和报纸上偶尔会报道某一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某些保险公司在业务调整的某些季度,偿付能力甚至可以为负数,但这也并不代表保险公司就会立即破产,这离其破产还差的太远了!这里来分析极端的情况------万一倒闭了怎么办?
由保监会、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保障基金实际是我国金融业第一个市场化的风险自救机制。在极端的情况下,根据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保监会可以指定已经破产的保险公司中,仍然有效的保单及其保单准备金转由另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承保,若极端情况下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接盘(其实不可能,都想抢这块肥肉),再由保监会指定保险公司接管。同时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险保障基金会提供救助,以人寿保险为例: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另外还可能会动用保险保障基金的情况是: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
(一)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
(二)中国保监会经商有关部门认定,保险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
目前保险保障基金规模将近700亿了,主要来源于各位购买商业保险时候的保费会有一个很小的比例将会通过保险公司用来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在以上保险监管制度下,中国是目前世界上保险业监管水平最全面最先进的国家之一,也就是说在中国的保险公司购买和持有的保单是世界所有国家中是最安全的,接受了最全面的监管保护。尤其是那些动辄要保几十年的人寿保单,你们绝对可以放心持有。
二、列举几家所谓的“小”保险公司:
1.工银安盛人寿(ICBC-AXA LIFE)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7.05亿元,其老爸为全球市值最大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持股60%、老妈为全球最大保险集团法国AXA安盛集团持股27.5%、全球500强央企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持股12.5%强强携手打造。外资背景:法国AXA安盛集团业务遍及全球57个国家,AXA安盛在金融保险类公司中位居全球第二。
2.中意人寿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由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ASSICURAZIONI GENERALI)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合资组建的人寿保险公司,成为中国加入WTO后首家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2017年三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19%,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为A类。
3.恒大人寿
恒大人寿以许家印的恒大集团为第一大股东,目前其总资产已超过1000亿元,2017年三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4.97%。
4.同方全球人寿
同方全球人寿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Aegon)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THTF)各出资50%组建而成。外资背景;荷兰全球人寿是世界上最大的上市人寿保险集团之一,其主要市场欧洲及北美。
5.百年人寿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7.948亿元人民币,由王健林的万达集团为主要控股公司,覆盖全国19个省市。
6.光大永明人寿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2日,由加拿大永明金融与实力雄厚的中国光大集团为主要大股东携手组建,永明金融集团所管理的资产已达到4740亿加元。
7.天安人寿
天安人寿为全中资企业,背后由华夏集团等多家金融机构入股,注册资金145亿元,总资产规模突破1400亿元,全国分支机构超170余家。
还有很多中外合资险企中英人寿、中荷人寿,另外险企之间相互持股,比如华夏就持有平安4%的股份,华夏持有天安的股份,就不一一列举..........
三、2017人寿保险投诉情况
3.1以人身险为例,投诉量最大的前10家公司,总量为29591件,超过总投诉量的50%;
纠纷数据(来源于保监会官网)
3.2以人身险为例,其中投诉量排名前十的公司合计为14661件,占销售纠纷总投诉量的85.43%,主要反映承诺高收益、夸大保障范围及退保损失。
3.3以人身险为例,前十名理赔纠纷为5968件,占理赔纠纷总投诉量的85.53%,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势必会遗留至理赔中。涉及的险种以健康险、意外险及寿险为主,主要反映理赔资金争议、责任认定纠纷(隐瞒健康告知)、理赔时效慢等问题。
消费者最恨买错,最怕不赔,关键在于因为前期投保时,保险销售人员的误导或不负责任的行为:比如夸大保障范围、承诺高收益、保障型保险买成分红理财型、隐瞒健康告知等等造成的保险投诉,甚至让保险一再让消费者觉得是骗人的。
所谓的“小”保险公司只是广告冠名少了点、代理人少了点、没请巨星代言。消费者购买保险我们只要看清合同条款,符合自己的风险保障需求,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为射幸合同,可能几十年以后才能得到理赔,要记住任何的理赔都是以合同契约载定的内容为准,口头承诺千万不要当真。
基于以上信息,至于选择什么样的保险公司及产品投保,相信睿智的你心中已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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