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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中的DO、DTO、BO、AO、VO、PO

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中的DO、DTO、BO、AO、VO、PO

作者: Java耕耘者 | 来源:发表于2018-12-16 21:15 被阅读0次

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中的DO、DTO、BO、AO、VO、POJO定义

分层领域模型规约:

DO( Data Object):与数据库表结构一一对应,通过DAO层向上传输数据源对象。

DTO( Data 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对象,Service或Manager向外传输的对象。

BO( Business Object):业务对象。 由Service层输出的封装业务逻辑的对象。

AO( Application Object):应用对象。 在Web层与Service层之间抽象的复用对象模型,极为贴近展示层,复用度不高。

VO( View Object):显示层对象,通常是Web向模板渲染引擎层传输的对象。

POJO( 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在本手册中, POJO专指只有setter/getter/toString的简单类,包括DO/DTO/BO/VO等。

Query:数据查询对象,各层接收上层的查询请求。 注意超过2个参数的查询封装,禁止使用Map类来传输。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数据对象:xxxDO,xxx即为数据表名。

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展示对象:xxxVO,xxx一般为网页名称。

POJO是DO/DTO/BO/VO的统称,禁止命名成xxxP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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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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