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件事做得不好(应该是昨天。)
彩排时,一老姊妹跑过来问我,她们跳舞时的音频在不在电脑上?
我说,我不知道。你是让谁帮你拷的?
她又说,让别人拷的,然后别人说她帮忙拷了又要交给你。
我问,那拷了吗?
她说,拷了。
我说,拷了,就有。
她还是不放心,站着没离开。
我真的头都大了,又急,等着给别人放音频,心里十分不耐烦,都不想理会她。
不过,还是问道,你们跳舞的音乐叫什么名字?我来帮你找一下看看。
然后找到了,问她,是这个吗?
她说是。然后边说谢谢,边离开……
我也没有再说什么。
彩排结束后,又想起这一处。
其实,也是我不对,人家关心自己的音频也是正常的,我再忙,也不该不耐烦。
我错了。以后要改,至少也不能在这样事情上与老年人较真。为什么一定要让她说清楚是谁拷的?下次要记得先找,找不到,再追问是谁拷贝的也不迟。
还想写点什么实在有点困(இд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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