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写于《人工智能-一种现代方法》的第一章阅读之后,作为自己对人工智能现在和未来的看法

人工智能是集合了博弈、语言识别、视觉识别、机器学习、搜索引擎等多种类人程序的泛称,并非合集。
人工智能是一种程序;人工智能程序和搭配硬件的集合体,是智能体;智能体的终极表现形式也并非我们在美国未来科幻电影中看到的类人机器人。
在我看来,一个外表类人的机器,加配上一个诗歌朗诵机,就叫机器人,实在是好笑的,只能作为儿童的玩具罢了,并不应该展示在任何机器人展览上。
以后的智能体一定是基于人工智能程序基础上,配以相应硬件,可以满足一定人类需求的组合。当然,在必要硬件基础上,可以进行任何基于商业价值的装饰。

如果我们只是需要为了解决某种需求,那只要把对应的程序,嵌入到匹配的硬件上就可以了。目前有很多智能产品已经应用,比如工业用机械臂,扫地机器人,可以唱歌讲笑话的cortana,包括阿尔法狗战胜李世石。我相信近年还会出现很多很多这种单项技能机器人。这些基础性的尝试,既兼顾了现实性和满足一定的商业价格,又脚踏实地的做好技术奠基。我认可这种务实的科技态度,尤其对于众多在人工智能方面初创的小企业,不要一下子就想搞出一个类人机器人,风险极大,周期又长,不如通过逐一实现更多的基础功能,在技术上越来越成熟,才能有日后的一鸣惊人;对于像BAT+华为这样的公司,包括中科院和解放军,应该搞点长期的、高瞻远瞩的尝试。

如果我们的目标是创造一个全能型理性智能机器人,我们至少应该解决以下问题:
他存储和调用的内容下限是多少?
是否允许他被主人用于做有害他人或社会的事?
他的能力是否应该做限制,如何界定这种限制标准?

如果我们的目标真的是再造一个完完全全的智能人(即类人机器人),我们还面临着很多生物学、社会学以及哲学等方面的难题。譬如:
智能机器人是否应该拥有感情和意识,一个有感情和意识的智能机器人的生命是否应该和人完全相同?
智能机器人是否应该拥有道德观,又应该遵循哪种道德观?当主人利益和社会道德观冲突时,采用什么机制?
智能机器人是否应该拥有价值观,又应该遵循哪种价值观?
智能机器人的智能底线是什么,行为底线是什么?如果由于超越底线应该由谁裁定,怎么惩罚?
智能机器人是否应该有性格特征,比如是利己性格或利他性格,如果学习成为利己性格,对主人会有什么伤害?如果学习成为利他性格,当他把利弊清晰的展现给主人时,会不会把所有人类都变成利己自私的?如果智能机器人都最大化的为自己的主人谋利,那计算机算法是否将是全世界最昂贵的可复制资源?
智能机器人是否有自卫权?即当他人或他人的机器人对自己进攻时,是否可以自我防卫?如果可以,对攻击人造成伤害应如何裁定?如果不可以,其是否应该就没有自己的生命意识呢?
如果每人有一个智能机器人仆人,那很多资源将会占用双份的,尤其是空间资源。比如办公空间、电梯 、汽车等等。
以上种种,不排除会有一天突然都变成现实,那么我们现在是应该任其野蛮生长,还是自此就做出对应的原则上的限制,之后再慢慢放开?当然,如果的确要做出限制,这需要一个组织可以制定全球AI从业者都不得不遵循的制度,难度也是可以想像的。
目前搞智能机器人,不要一味的情怀和钻牛角尖的科研态度,一定要和商业联系起来,只有有商业价值的,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此观点可参考我提出的科幻现实主义。
近些年,在很多大公司的推动下,我们基本都在致力于对智能机器人开发的最基础软硬件工作。比如云存储+大数据,搜索引擎,SAAS服务,文字识别,人脸识别,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简单翻译,路径规划等等。任何一个当今核心竞争力的技术,都会成为智能机器人的垫脚石。
概念—研究—商用—创利—完善—成熟,这种小步快跑的模式,将会成为很多技术型创业公司发展的重要机会。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