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从不喜欢吉他,是因为嫌它或过于喧嚣,远不及钢琴的端庄、小提琴的优雅、木琴的清脆。以往经过通往地铁的隧道里,看到流浪歌手弹奏的吉他,钻到耳朵的声音都只是普普通通的音乐而已,犹如一个美人的皮囊,显得格外的浅显(肤浅)。
今天在录音棚里,真正地领略到何为有灵魂的音乐。仅仅一瞬间,就已感受到了它真正的生命,它是立体的、鲜活的、跃动的、有故事的、深入人心的。它就像是一股清泉,直击人心,直中要害,让人措不及防地沦陷在它的世界里。当它像100℃的开水般时,整个世界就好像剩下自己,被它紧紧地、温柔的包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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