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景娟的辞职,应该众说不一,也许有人说她身为19年教龄的人民教师,工资只有2600元,入不符出,更何况她还很优秀,课题、论文、获得荣誉等等佐证她的工资收入与她付出的努力不能形成对等的价值,这样看来她辞去教师职务就应该在情理之中了。
从现象上看,老师付出的时间、工作的努力程度,与老师的实际收入比起来,的确显得比较低。而且长期以来,作为老师舍小家顾班级者大有人在;丢下嗷嗷待铺的孩子,毅然走进课堂者屡见不鲜;八小时之外,依然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学方案者时有发生;节假日还在通过网络等方式给学生批改作业者已是常态。鉴于这种情况,老师的工资待遇应该不是当地最低的才对。
其实早在若干年以前,有关政策已经要求教师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据了解各地早已落实到位。这就足以说明国家对教师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教师的生活标准的确也在逐步提高,已经着实超过了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更重要的是,也不至于哪个当老师的穷的不能养家糊口吃不上饭,至于非正常情况,那需要另当别论。
就张景娟老师的月收入2600元而言,应该说这一标准不是针对张景娟老师一个人设定的,一定也是比对了当地公务员工资标准的,一定也是符合当地实际生活需求的,既然这样的标准没有让别的老师吃不上饭,也应该不像她说的那样她的工资不能让她养家糊口吧。
凡是参与过当前农村精准扶贫的老师,因为亲眼目睹过贫困户的生活状况,一定不再嫌弃教师的收入水平低了。有关政策要求,对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扶志,进行项目扶持,让贫困户人均年收入达到4300元就可以达到脱贫的条件。
对照这个标准了,张景娟的月收入2600元,一年12个月就有收入31200元,不算配偶的收入,三口之家也会达到每人10400元,况且还享受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大病住院还享受按比例报销政策,这样看来也不至于像她说的那样穷到不能养家吧。如果让她看看非洲人的生活,她更不会嫌弃自己的收入少了。
其实我还认为,教师的职业价值不在于教师的月收入,而应该考虑教师的隐形价值。
作为老师,是职业让她受人尊敬,让她拥有“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样至高的荣誉;“三尺讲台”成为了她不断成长的实验田;她的学生,成为她进行工作研究的实验对象;她有孩子让她播撒爱的种子,她的内心阳光快乐……教师的这种优势不是用钱和物质来衡量的。
对教师这样的定位不是在神化教师以及教师职业,而是教师的价值在于她源源不断地培养人才;在于以她独特的工作方式奉献社会,立德树人;在于她拥有不同于一般人的格局;在于她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比贡献少抱怨,多出成绩;在于她学习名师最终成为名师,赢得“贵人”的崇高称谓;在于她以工作为乐,让自己成为一名有使命担当的人。
首先教师应“化”自己,让自己变得具有职业操守,应该用总书记提出的教师的“四个特质”要求自己。应该用自己的坚守与努力赢得认可,应该以改善了教育教学质量,随之改变自己的工资待遇。
其实作为教师的隐形优势还在于她对自己的子女、家人、乃至家族的影响作用。教师会自带胎教不用花钱;教师子女会享受特殊的教育与辅导不用花钱。总之教师是一个家族孩子受教育的优质资源。这一隐形资源价值无量的,用钱难以计算。
我认为,当教师还应该领悟总书记讲话精神“想挣钱就别当官,想当官就别再想着挣钱”的道理。当老师已然。
“祸莫大于不知足……知足之足常足矣”。如果一个教师总是拿一个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工资待遇比较,那么她除了抱怨与苦恼,哪里还能安心工作?哪里还能作出成绩?这样她就容易失去晋升工资的机会。始作俑者,并非于此。要走要留,工资待遇应该不是最根本的目的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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