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王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猥亵迫害10岁女童,实属罪恶至极。这种人担不得教师的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及终身禁业实属于罪有应得。
除此之外,全国多地针对教职员工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的教职人员,多判处以终身禁业。不斩断其魔爪,不禁锢其手脚,就无法提供青少年茁壮成长的土壤。
这样的害群之马的存在,一败坏了教师队伍的声誉和形象,二使遭到其毒手的学生留下成长阴影。教师队伍,不仅是在学校里面的,还有教培行业的,都应当要有严厉的整顿和肃清。
从判处3至5年,到终身禁业,这是法律的巨大前进,也是对青少年的保护加强。凡属学校的工作人员,不论是校内还是校外,不论是教学人员还是安保、行政、勤杂等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都将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法律法规的完善给青少年带来更多的成长保障,为青少年的成长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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