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一个男子,走路路过一个店门口,看见有一只鸭子,就顺走了。回到家里,铛铛铛,杀了鸭,做了一盆鸭肉,吃了。
只是,吃了这么“美味”,没有多久,警察找上门来了。原来,鸭子的主人报警了。
吃了鸭肉的人,和鸭子原来的主人,进门了,通过一番协商,吃了鸭肉的人,当场给鸭子原来的主人转账8000块钱。转账是痛快,但实际上心里在滴血。我的乖乖,一只小小的鸭子,8000块,听说这种品类的鸭子,叫做柯尔鸭。
不知道柯尔鸭值不值那么多钱,但人家说了这么多,即使再心疼,也要给了,因为别人说了算,如果不想吃官司的话。
曾经,有一个司机,不小心撞了一只没有栓绳的狗,以为是野狗,就跑了。后来,狗的主人和警察一起找上门了。狗主人说,他的狗是如何如何名贵,买的时候就一万块钱了,而且养了一段时间,有感情了,所以要司机赔偿3万块钱。人家的妈啊,一条狗三万块钱,这么贵?可见,打工不如养狗。那司机,如果不赔偿的话,车就要被扣了,他耗不起,就乖乖地赔钱了事。但是呢,他心中应该有千万匹草泥马奔驰而过。
以前,街头上有碰瓷的。他家的瓷器,你没碰坏之前,那瓷器就是上周做的,你碰坏之后,那瓷器就是商周时期的,变得价值连城起来,总之就是要你赔得心痛头痛。后来,碰瓷的,干脆就先把瓷器搞坏了,然后找个机会,找个理由,赖别人碰坏的,再索要高额赔偿。这就是碰瓷的来由。遇到碰瓷,谁不怕?但怕归怕,要先报警,或许碰瓷的就怕了,又或许可以脱身。反正谁见了碰瓷和看似碰瓷的人都是绕着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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