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同哥的喜欢,始于2013年遇到他的第一本书《谁的青春不迷茫》,还记得那时我在遥远的东北小城:吉林,虽然那座城市有家人,却比任何时候都要孤独、迷茫。
每天晚上下班,一个人回到宿舍,没有人可以说话,也没有人可以谈心,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借着灯光看自己喜欢的书。在书中寻找精神上的慰藉,心灵上的充实,也是从那时起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
那时的我初入社会,懵懵懂懂,对很多事情很多人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和判断力,好在遇到了一些好书,通过大量的阅读渐渐形成了良好的三观,也拥有了丰盈的思想和内心。
在《谁的青春不迷茫》里,同哥讲述了自己过去十年的奋斗经历和人生感悟,虽然每个人的人生经历都不相同,但每个人的青春都曾迷茫,道出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声。
从那时起便知道了同哥的存在,喜欢他的经历,他的文字,他的思想,感觉他就像是不知所措的青春里的一盏指路明灯,给我这样的读者前进的力量和安慰。
同哥的每一本书我都会去买,都会去认真地阅读,每一本书都没有辜负我的期待。后来的《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和《向着光亮的那方》,同样是讲述他自己的种种经历,关于亲情,友情,爱情;关于青春,孤独,梦想。每一本都很喜欢,每一本都给我力量。
今年听说刘同又出了新书,叫《我在未来等你》时,便特别期待,想看看这一次同哥讲的是什么经历,单听名字便特别喜欢,更迫不及待地想看看书中的内容。
生日时,认识多年的同学兼好友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想了想开玩笑地说:“不如你送我书吧,都知道我喜欢看书,却没有一个人给我送书。”他爽快地答应了,问我想要什么书,我便点了最喜欢的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和最期待的刘同的《我在未来等你》。
收到书时,第一个打开的是《我在未来等你》,因为期待已久。在没看这本书前,看过别人写的书评,有所了解,知道大概讲的是什么,但依然用第一次与它见面的心情去翻开它,遇见它,欣赏它。
这本书与前面三本不同,讲的不再是刘同的一个个亲身经历,而是一个长篇小说,或者说是故事。讲述36岁的郝回归对自己的现状非常不满,意外穿越到17岁的世界里,遇到了17岁的自己(叫刘大志),在和17岁的自己相处的几个月里所发生的事情和种种感悟。
从阅读小说的角度来看,这真的是一部很差劲的小说,或许只看开头便已失去了看下去的兴趣,因为这简直是《夏洛特烦恼》的即视感。再往里面看,不论是故事情节,还是语言环境的描写都没有什么吸引力,就连小说里的人物名字都起的超级俗,人物形象的塑造也没有什么新鲜感。如果这不是刘同写的,我想我应该不会看这本书。
但是这本书并没有辜负我的期待,从小说的角度它不好,是因为它根本就不是虚构的小说,更像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能感受到同哥在写这本书时所付出的真诚,所受到的煎熬,所面对的种种问题。
这本书虽说是小说,但并没有跳出同哥的生活经历,故事发生在湘南,那就是他的老家,学校对面卖磁带的姑娘,理发的肥姐,餐馆的老板,很多人物情节,在之前的书里都提到过,郝回归和刘大志其实就是刘同自己。
这本书最好的地方就是它足够真实和真诚,敢于直面自己的内心,敢于说出自己心中的秘密,敢于承认自己的糟糕,敢于与真实的自己对话。
书中夹了封信,上面写着“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我照做了,昨天看完这本书,才将这封信打开,虽然是复印的,但原稿肯定是同哥手写的。是郝回归写给刘大志的一封信,好看的字体,真挚的感情,那分明就是36的自己写给17岁的自己的一封信。
我们总是喜欢给未来的自己写信,却不曾回头去拥抱过去的自己。
在这个浮躁的世界,我们都活的很虚伪,假装自己活的很好,假装自己没有遗憾,假装自己不曾后悔,假装从来没有自我怀疑过,不敢直面自己的内心,每天都带着面具活着,很累也假装很开心。
或许时隔多年后,等我们到了30多岁,再去看十几岁的自己,是不是也会嘲笑那时的自己很幼稚,很傻,很不满,想要去改变他,甚至觉得都是因为那样的自己才导致了现在的自己。
其实不是的,也不需要去改变他,因为根本改变不了,这些都是我们人生必须经历的旅程,每个时期的自己都有每个时期该有的样子,我们只能边成长,边醒悟,边改变。
像同哥所说的那样:我在未来等你,在未来的每个路口拥抱你,用最好的样子等着你。
简书大学堂无戒90天挑战营(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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