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2 10:45:50
最近翻看了些爱情故事电影,一开始从无意为之(转情绪的注意力)到最后还是想说点什么。
耗时近一个月,断断续续将《傲慢与偏见》(以下简称P&P)、 《理智与情感》(以下简称S&S)、 《简爱》(以下简称JE)的各个版本电影看了,三部堪称爱情经典的小说改编电影,几年前就看过,而且某些版本翻看不只两遍(例如BBC的P&P),当时被某些情节所「感动」,自以为看懂,这次翻看发现其实不然。至少在一问题思考更加的深入了:男人凭什么爱上女,女人又凭什么爱上男人。
实在没有时间看文本,所以以下评论只根据电影的改编内容,忽略与原著的区别。
P&P
先看P&P。故事大概有四对爱情,先从「低级」说起——韦先生和班纳特幺小姐,就是故事中搞到班纳特一家鸡犬不宁的那对“狗男女”;
韦先生是达西庄园管家的儿子,小说中描述,韦先生与达西相伴长大,受到过达西老先生视如自出的对待。虽然成长环境相似,但是天性有异,后来,姓韦的变得风流放荡,爱玩贪财,最后因欺骗达西二小姐而与达西反目。奥斯丁对韦先生的塑造上有多处的牵强,至少我有点不解。例如,韦在一个地主家里长大,习得爱玩贪财的价值观,但是由于本身身份不是地主,只是下人的儿子,而他自己又没习得很好的才能,爱玩贪财成了虚荣,所以韦想方设法“搞”到一个有钱的老婆,这些都很合理。但是,故事中,韦没有与富家女金小姐结婚,却分别与达西二小姐和班纳特幺小姐私奔。达西二小姐有钱,难道姓韦的不会觉得达西会反对?班纳特幺小姐没钱,难道姓韦的变本性追求起真爱来?显然这些都是奥斯丁为故事需要来硬造的情节。总的来说,韦先生身份就是个上流社会的小混混,职业是军人。对爱情的需求更多来自兽性本能。
班纳特幺小姐的身份很简单,乡坤家被宠坏的无知少女,教养不足,任性有余。韦先生和班纳特幺小姐的结合,相信有眼睛的人都会认为他们俩的根本不是爱情,他们之间的结合根本是场无耻的买卖。
虽然无耻,但从结果客观分析,韦先生还是“爱”班纳特幺小姐的,因她“帮”他解决了债务问题,而她也是爱他的,因他满足了她的本能需要,还有虚荣心。可是,这是爱情吗?就算野兽也有权谈恋爱,对欲望无节制的结合能持久吗?故事是幸福的结束了,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悲剧还在后面。悲剧起于班纳特一家对幺小姐的纵容,而只会止于幺小姐的成长。或许这对基于本能的结合最终还是可能过上平淡的日子,让爱成果,因为班纳特一家有责任为纵容子女埋单,并且也有埋单的能力,因为按照故事的发展,班纳特一家有俩身价不蜚的女婿,英国人这么死要面子,应该会一直帮幺小姐擦屁股,直到幺小姐学会上厕所。
第二对是班纳特表亲柯林斯先生和班纳特邻居的千金卢卡斯小姐。柯林斯是神职人员(牧师),在西方,神职人员的社会地位很不错,对于没有礼拜传统的中国人来说,有点难理解,其实就是心理医生,好比现在的社康中心医院里的大夫,算是政府公务员,很体面的工作。与军人身份的小混混韦先生不同,柯林斯对爱情明显有着不一样的需求,他的需求在向班纳特二小姐求婚表达中看得很清楚——on duty。这个duty来自于上帝,来自于对XXX夫人的尊敬;至于对方是谁其实并不重要,只要对方是良家妇女,班纳特小姐可以,卢卡斯小姐也行!而卢卡斯小姐的想法在回复班纳特二小姐的震惊中也看得很清楚,她认为柯林斯虽然无趣但并非坏人,最重要是他有份体面的工作,可以给她一个安稳的家。很多人可能不屑于这种无爱情的结合,但是相对上一桩的买卖,这一桩还是比较的理性和合理,在那个年代也比较的正常。
第三对是宾利和班纳特大小姐。宾利和达西似乎情同手足,交情很深。但是宾利表现得很外向,而达西很内向,而二人似乎不是自小认识的,居然有如此深的交情有悖常理,简奥斯丁在这一处的人物设定上有点牵强。达西的背景还是有交代,但宾利没有多少。从表述上,宾利至少是有教养的富少,家里人可能是地主,也可能是成功商人。
由于不是主角,宾利和班纳特大小姐相互吸引的原因描述不多,只是大概可推,宾利的财富和班纳特大小姐的长相是重要的原因。不过,如果吸引女人的是男人的相貌和财富,而吸引男从的是女的外表和气质,那么故事的发展应该是,班纳特两姐妹一并爱上达西,而达西则同好友同时爱上班纳特大小姐而反目,因为小说描述,班纳班大小姐比二小姐美上好多倍,而达西比宾利有钱和英俊,但是,故事发展并非如此,显然另有别因。小说描述中,班纳特大小姐为人理性、和善、随和,而和宾利有着相似的性格特征。除了性格原因,其实更的重要的原因是,在第一个BALL上,宾利的外向性格争得与班纳特大小姐相遇的机会,这是爱情产生的很重要的原因。
总的来说,这是一对脱离了兽性和神性的很普通的结合。虽然卸下了动物的本能和神圣的duty,宾利和达西追求自由爱情的负担显然少一些,但他们还要过世俗这一关。
最后是堪称完美的一对,傲慢先生达西和偏见小姐班纳特二小姐。
从故事的细节描述看,达西性格内向,而他的童年应该是幸福的,所这种内向倾向先天因素多一些。其次,从达西的一些行为可推,他的思想似乎是相对保守的,例如对伊丽沙伯求婚的犹豫性,还有他的事业兴趣并没有远大的志向:阅读,打台球,打猎,健身,爱护小妹,关照好友。另外,达西是庄园主,表现得高傲,但小说描述中,他引以为傲的并不是财富,而且又常年在外,他的兴趣似乎另有所在,可是小说没有交代。而一个人的兴趣和事业的性质对其择偶观起很关键的作用。达西的身份主要还是传统地主,只是难得有教养、年轻加帅。
简单分析了达西的性格,接着是女主角班纳特二小姐。二小姐似乎是班纳特家的明珠,至少班纳特先生是这样认为。因为二小姐表现得独立有主见,理性但不像大小姐和三小姐的迂,感性但不像四小姐和幺小姐的疯,深得班纳特先生喜爱。除了在感性和理性的平衡外,奥斯丁还将二小姐塑造成内向和外向也很平衡的人物。二小姐喜欢独处,爱阅读,对社交也不回避也不怯场,性格唯一缺点就是,主观了一点,君子小人分辨不出来。班纳特一家位于乡下,虽不算富庶,但作为一乡之绅,一地之主,衣食无忧,生活安逸,班纳特一家的思想清一式传统保守。虽然二小姐集众多人格优点于一身,但是在那个社会等级森严,女人无财产继承权的年代,再加思想相对保守,她的才智只用来谈场高尚的自由爱情,最多就像原作者那样当个作家。二小姐的主要身份是乡绅家有主见有活力有教养的女儿,就是长得不那么诱人。
分析完人物的性格,再分析他们的对爱情的需求和看法。在故事中,达西说他认识很多城里的富家小姐,而且有些相当有才华。但是达西还单身,显然达西想要的东西,在这些有才的富家小姐中没找到。而偏偏在乡下爱上了小地主家的二小姐。那么二小姐身上的什么东西吸引了达西,什么东西是达西想要的呢?在电影中,有几处说明了问题。第一,达西在第二个BALL发现二小姐虽长得不怎样,但是眼睛很迷人;第二,在难得的与二小姐共屋的三天中,达西发现二小姐是个不拘泥礼节,率真活泼的女人; 最后是达西在XXX夫人家发现二小姐对他的傲慢性格有不一般的看法。到此,达西按压不住,争脱理性约束,表白。达西该是觉得教养十足的富家小姐们少点活力和个性。达西爱上二小姐或许还有别的原因,我看到的就这些。
而二小姐的需求,在一次与姐姐闺中对话表现出来,她说除非找到她深爱的人,否则宁愿独身终老。二小姐在拒绝柯林斯表哥求婚和曾一度爱上穷小子韦混混的表现中兑现了自己的坚决追求自由爱情的言论。那么,二小姐在柯林斯和韦混混之间凭什么选择韦混混?最后又凭什么「深爱」上达西呢?柯林斯算是好好先生,是正派人士,他品质不坏,只是对二小姐来说,品质的味道不对,所以二小姐才会在拒绝柯对她的求婚中说,谁都不会make谁happy。而韦混混则相反,make二小姐very happy,味道很不错,可惜品质是腐败的,这是后来才知道的事。而达西,虽然有钱又长得有型,但是达西的傲慢自大一开始就make二小姐very unhappy,因为比起品质和味道,平等和尊重对她来也是极为重要的择偶标准。达西一开始就具备了前两个优点,只是二小姐的偏见误以为达西的品质有问题。而第三点的平等,是后来才慢慢改变的,集三优点于一身,再加上他为二小姐一家做了大事,难怪二小姐love he very deep。
一个故事囊括四种常见的爱情种类,还有各具特色样的人物,P&P被传为经典有多种原因,在这里可见,奥斯丁塑造的人物个性鲜明,种类丰富是原因之一吧。
S&S
略
回到原来问题。要问「男人凭什么爱上女人」,或者反之,得先问男人或女人是什么类型,因为不同类型有不同的需求;问题还是来到心理学上的人格类型的问题。无论男人女人,他们的人格类型的由生理基础、社会背景和个人兴趣决定着,它们分别指代着人格的三个部分:先天本能的本我、道德的超我和后天的自我。故事中第一对显然本我起着重要影响,第二对则超我,最后两对则自我多一些。自我占据更多力量的爱情就是所谓的「自由爱情」。自由爱情无人不向往,因为自由爱等于「想爱谁就爱谁」,数个世纪过去了,社会似乎更加自由公平和尊重个体,但是想获得自由爱情,还是很难。无它的,自我在人格起主导作用需要长时间修行。那些嘴里说着追求自由爱情,实际上受本我超我控制干着相反的事,例如看重外表受本我控制,注重物质,在乎别人(亲近的人)感受的受超我控制,这些都是有追求自由爱情的欲望,而无实际能力。
可是能因为奥斯丁个性和个人经历的原因,她的故事基本是家庭伦理事,矛盾来自一些小事情,例如被误解、失恋、离家出走,故事基调是喜剧,她在P&P、S&S中没有穷尽所有的爱情种类。至少还有一种存在的,可以在勃朗特的JE找到的爱情,那就是悲剧爱情。
JE
小说讲的是十九世纪初的英国,孤女「简爱」与T庄园主「罗切斯特」两个有“故事”的人的感人爱情故事。
先说简爱。故事从描述简爱的童年生活开始的。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出生不久父母得热病双双去世,简爱被她的舅舅里德收养。故事开始于简爱在里德家十岁的时候,此时里德先生刚刚去世,而里德一家很快出现两大对立“集团”——简爱和里德一家四口。这个结果是很值得人深思的。
了解过《简爱》的人都知道,简爱自小有独立反抗的意识,反抗什么呢?反抗不公正待遇。另外从故事的描述,年仅十岁的简爱表现得出人意料的独立有主见(例如从她和LOWOOD校长的对话中可见),虽然可能是作者为故事有意编造,十岁小孩有反抗意识和主见,在现实生活中是可能的。我们可以找一些理由。
虽然人的心理原理很复杂,但是再复杂,心理现象逃不过一些基本的规律,至少因果律是有的,我们不同意用某些原因解释某些心理现象,是因为对某些观点将心理现象找错了原因。例如我们不同意「上海男人都是居家好男人」,因为好男人的行为的「果」不是来自生活在上海的「因」。人不会平白无故的反抗,也不无缘故的有主见。在现象上,人其实和一台机器像极了,人的一切行为目的只有一个——更好的生活,反抗不公正是为不公正影响我的生活,有主见是因为主见有利于我生活。人的一切行为只是对内心既有的经验机械般的执行。
我们不怀疑小简有反抗意识和有主见,我们只要找到她的行为背后的经验来源即可。虽然在里德先生的爱护下成长了十年了,但是孤女的身份在她内心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没有了生父生母的爱,小简是带着缺陷来到这个世界的。这种缺陷对产生反抗意识是有功劳的。第二,先天因素;这个比较好解释她有主见,个性内倾。第三,应该是里德太太的功劳。里德太太与小简之间的矛盾是日积月累的结果,很难想像没有里德太太的作祟,里德三小孩会一致对抗小简。里德太太在故事最后,在濒死前说出自己的原因,是她的自私和无能导致这样的结果。她的自私接受不了里德先生对简爱视如己出,她的无能害死自己的儿子,同时强化了简爱的极端人格。
离开里德一家,简爱在LOWOOD学校学习了八年,其间有过唯一一个好朋友,但很快也离开了她。这八年的感受在简爱去到T庄园时,坐在火炉旁跟F管家说的一句话可以体会——我已经八年没有坐在火炉旁取过暖。去到T庄园时,简爱的身份是,长得很平凡,但有过不平凡经历的合格的家庭教师,喜欢画画,会一点点钢琴、法语,年方十八,几乎没有亲人。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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