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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文学中被遗忘的语言学

杂文‖文学中被遗忘的语言学

作者: 白溪禅 | 来源:发表于2019-03-10 17:56 被阅读26次

    “呼十却为石,唤针将作真。忽然云雨至,总道是天因。”这是诗人胡曾戏妻族语不正而作,也是语言学纲要第七章中语言演变与语言分化中的一个举例,正是这样的举例,让我从诗中体会到语言学的乐趣,而这样的乐趣使我深入,胡曾实际上并没有“嘲笑”他的妻子,胡曾说的是古汉语,但其妻用胡音读古汉语没法读准确,所以在出现不同发音的字发成同音字的现象中,诗人便有感而作。我们先不去追究这篇诗作的原因,就其语言呈现而言,不是很使人感兴趣吗?你是否有这样的错觉呢,在学了语言学后,你会注意自己写文的句式以及用词的精确度,甚至担心我们所写的句子是不是病句。

    语言学是以语言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研究的对象是人类语言,它的任务是研究、描写语言的结构、功能及其历史发展,揭示语言的本质,探索语言的共同规律,这是语言学的定义,当然,我们得承认其所占高度的前沿性与可理解性,但在实际的语言学学习中,却没那么简单。在语言学纲要的所有章节中,我个人更倾向于语义和语用板块,这到不是因为它简单易学,而是从其语言的趣味性而言,它更容易激发人学习的兴趣,而它又以自己的一套理论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来扩充了其应用的广度性。但或许也是因为大三就会有语用学概论专业课的缘故,所以这门课的语用教学模块大都一带而过,然而,这也并不影响我记住“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的语义感染,“男人18岁可以参军,而到20岁才结婚是因为女人比打仗更难对付”的语义脱落,或“小偷偷东西时,不是因为没想到他们,而是因为商店里没有妇女和儿童用品”的语境影响。

    我为自己在所喜欢的人文学院中浑浑噩噩的学习而感到惭愧,“浑浑噩噩”并不是指的是漫无目的,不知道你是否有这样的感觉,正是因为有了目的,当你朝着这个目的深入时,你会发现它的艰难与无力,有时甚至萌发出“怀疑自己能力”的念头,但你又是那样痴迷地喜欢文学这门学科。到了大二,渐而深刻地理解到始业教育中所普及的文学,实则包括“语言学”和“文学学”两个部分,故而汉语言文学。语言学不像文学学那么有趣,它给我的感受是文中偏理。实际上我不必惊讶它被划分为左脑管辖的范畴,我也不应该为自己左脑的理性思维而找开脱的理由,但偏右脑感性思维的我便没有像文学学那样的热情去对待它。有时我对于语言学学习的纳闷,就像承认我差劲的逻辑思维与语言学之间的联系一样,我不知道在课上学懂了“从发音生理看语音”后的我,在课下的不加回忆与巩固是否会使我遗忘了它,又或者它能使我获得怎样实用的收获?有的人生来便有擅长考试的天赋,而我却没有,或者具体来说,我没有学习语言学的所具有的三分天赋,因而我对它不想对文学学那样敏感,而我对它后来的七分努力,可以在它高强度的逻辑思维中随着岁月碾压。我是在打着应试教育的旗号为自己说话吗?那倒不全是的,因为考试本来就是对自己本身所学知识的考察。语言学的考试更像是基础知识的考察与运用,而文学学的考试更像是在固定的背诵模式中,给你的文学知识积累留下了一个痕迹。针对不同的学科的具体特点所分化出不同的考试特点,我却没有深刻的意识并对它的学习做出合理的自我计划,那么又何必感叹与期末分数的高低呢?此刻,我想简单地谈谈语言学对于我文学创作的作用。

    “名人老了叫王老,凡人只能叫老王。”等我还在为自己的答案沾沾自喜时,我却发现语言学却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王老”和“老王”最大的区别,在于语序,而语序是汉语表达语法意义的重要手段,对于满满的课堂笔记以及红蓝色水笔的勾画,假如没有这样深刻的意识,那也是没有什么作用的。就像诗歌的内在逻辑性一样,以秀明语言学与语文教育课上所讲的《相信未来》为例,“我要用手指那涌向天边的排浪,我要用手撑那托起太阳的大海,摇曳着曙光这枝温暖漂亮的笔杆,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如果我们不顾诗歌内在的逻辑性,而就是以自己的直觉来划分诗歌,“指”“托”“撑”作为动词,又或者为自己强词夺理,拿诗歌的跳跃性,意象的丰富性说事,那么诗歌的内在逻辑性呢?诗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难道一系列的动作,主谓宾的提取没有明确的指向吗?等我在明白了“我要用手指/那涌向天边的排浪,我要用手掌/那托起太阳的大海,摇曳着曙光/这枝温暖漂亮的笔杆,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这样的划分后,我也就明白了“王老”和“老王”为什么不在于我所想的语境,而在于语序。我想我们对于语言学学习的艰难,不仅仅是因其本身的“文中偏理性”,而是因为对于其知识没有有意识地深入思考并拓展迁移运用。

    在完成了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纲要的学习后,大学期间语言学的专门课也便到此结束,这也便是从最初打算敷衍写文到现在认真写文的原因,这倒不是矫情,而是身在人文,我深爱着文学,便有义务对它负责。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语言学就在我的身边,它无处不在。我对于语言学对于文学创作作用的摸索,就像单复句式的运用一样,两者均可用在不同人物形象的对话中,从而来凸显人物形象,而复句式的语言描述,可又构成全文的格调,使文章有雅而有质,这样的摸索是单复句式中多次摸索的融合。就文学创作而言,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更侧重于对于字词、句子的结构功能的知识运用,而语言学纲要则是前者综合式的升华。在语序调换的同时,一个句子的侧重点与中心不就不同了吗?如果你不知道语言演变的规律,又如何知道王维《辋川闲居》中,“门”、“村”、“翻”、“园”中的四字竟然是押韵的呢?假如你像我一样,是一个喜欢创作旧体诗词的人,那么虽然你知道它押韵,却能正确的发出他的古音吗?如果不能,或者没有相关的知识积累,这不影响你的创作吗,"斜"到底是读"xia "还是今天改弦易辙热议的"xie "呢?

    语言学如"提笔忘字"一样被人遗忘。这样的遗忘并不是说它像"提笔忘字"一样,完全忘记了它,或者忘记了某个字的部件,而是忘记了他的某种实质作用。在期末考试及格边缘的我,当然是没有权利来写这篇关于语言学学习的心得的,但语言学对于我文学创作的作用给我认真提笔的力量。同是学文学的人,偏文学学可能会侧重于问学学中的"写"而忽视语言学的"语言结构",偏语言学的可能会侧重于语言学中的"说"而忽视文学学的"写",其内部的意识细分也是很多语言学教学中有注所意到却没有强调的,因此,我认为在学完相关的基础语言学知识后,强调语言学在文学学中的作用是很有必要的。文学,借助语言以唤起接受者美感,提取一个关键词为语言,那么为什么不开或者设计一个模块关于语言学在文学学中作用的教学模块呢?当然,可以不用太过理会出于一个文学师范式的"强迫症"延伸,但对于语言学的学习是可以呈现枯燥与有趣两个现象的,就语言学而言,不仅可以知道孔乙己中所谓的"偷"和"窃"在于书面语和口语、雅与俗的区别,就文学学而言,难道不可看作则形成了以孔乙己为代表的一种腐败的雅"窃"故事或文化吗?如果说文学是大厦,那么语言则是砖瓦,然而现今由于这种专业上的分野,文学和语言的脱离,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倾向。语言学纲要老师的教学自然是有趣的,可就个人而言,缺少了什么。我是从文学专业的发展出发,认为不能忽视文学与语言脱离的局面的。此刻,我所怀念的,是施俊老师上课时那些精彩的讲解,沉浸在"四川人的不怕辣","江西人辣不怕","湖南人的怕不辣";"一个人说,我差一点儿结婚了,另一个人说,我差一点儿没结婚"的思考与乐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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