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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蒙等自媒体大V发广告要小心了,工商总局要动手了!

咪蒙等自媒体大V发广告要小心了,工商总局要动手了!

作者: 市场营销智库 | 来源:发表于2018-02-28 21:14 被阅读9次

    2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将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据悉,这是总局第一次将新媒体账号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也是首次将公众号列入监管范围。2月26日,《经济日报》发表题为《“咪蒙”们也要认真学习广告法》的评论文章,文章中提到:“工商总局对新媒体账户的界定,是指有一定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其中就包括了“咪蒙”等自媒体大V们。”

    此外,有媒体披露,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2018工作要点中就曾明确要对自媒体广告实行有效监测:将组织开展对1000家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和1000家主要网站的广告抽查监测,初步实现对1000个APP和1000个公众号互联网广告的监测。

    数据显示,2017年微博平台内拥有10万粉丝的KOL数量较上一年增长57.3%。而微信公众平台上线已经5年多,目前微信平台每月活跃的账户达350万个,月活跃粉丝数达7.97亿。

    像咪蒙这样的自媒体大号,头条报价已经涨到了68万,栏目冠名30万,底部Banner25万;二条软文38万,底部Banner15万。咪蒙两个字,就是商业价值本身。再例如,2016年,papi酱的单条视频贴片广告卖到2200万,震惊了业界,被称为“新媒体营销史上的第一大事件”。

    在自媒体强大的流量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品牌青睐于通过自媒体广告或软文广告方式变现。但同时,自媒体广告市场却怪象乱出,营销方式良莠不齐,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许多自媒体肆意散布社会消极情绪,洗脑粉丝,传播不良的价值观;更有甚者,借助低俗的内容吸引流量,用欺骗性的广告误导消费者。

    在微博发展的黄金期,广东时代周报社就曾于2013年4月份刊登《营销微博大V生财术》的报道,起底微博大V灰色牟利的利益链,抨击微博广告营销鱼龙混珠,已呈畸形之态。

    公众号方面以咪蒙为例,咪蒙曾以记者采访报道的方式推送了一篇评大学生性观念的文章《嫖娼简史》。文章发布后受到了强烈的炮轰,因文章用颇具煽动性的词汇描绘了日日买春的大学生活,有学生评论道“读完有一种三观爆炸甚至有点恶心的感觉”。咪蒙遭到众多网友投诉,最终被微信禁言一个月。

    还有一些自媒体为了获取高昂的广告费,屡屡触碰政治或法律红线,涉及到一些导向性问题的时候,极易对社会造成消极的影响。

    因此可以说,监管到位是本就该实行的了。

    正如《经济日版》的评论所说,自媒体平台既然参与了广告经营活动,就应该明确自身的职责,事前对广告进行审核,事中对广告进行检测,并建立相应的惩处机制,同时增强广告可见性和整个平台的透明度,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除此之外,作为自媒体从业者,既然发布了广告,并获得了广告分成,就要遵守相应的广告法律法规。而且,作为向社会传播知识的意见领袖,应该承担起引导社会舆论与公众认知向良性方向发展的责任,而不是一味地为了追逐利益,丧失本应有的道德底线。

    监管的落实到位,对还原一个健康有序的自媒体广告市场是有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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