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是其中的重要方面。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有这样的说法,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农村基层党组织强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行不行,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效果的好与坏。现实中,一些农村发展滞后、问题丛生,往往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干部能力和作风跟不上有很大关系。
因而,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最重要的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切实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这是一项“衣领子”工程。
乡村组织振兴,必须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除积弊、夯实基础。比如,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既要做好减法,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又要做好加法,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
乡村组织振兴,是为了更好地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三农”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众人拾柴火焰高,众人划桨开大船。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才能调动方方面面的资源和力量,投入乡村振兴的火热实践,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乡村组织振兴,需要良好政治生态护航。农民群众对“蝇贪”“蚁贪”等身边的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对一些干部身上的不良作风也反映强烈。有鉴于此,加强作风建设,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是正风气、得人心之举,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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