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北京那年,和大学同学欣一起合租。我们刚刚找好了新房子,由我担任拉宽带的重任。在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下,我便按照自己一贯懒散的行事作风,随便预约了一家宽带。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事后告诉她时,她非常生气,认为我买贵了,且没有跟她商量。我这才意识到这是我们共同承担的费用,不是我觉得无所谓就可以,我应该事先征求她的同意。虽然当时心里已经知道自己错了,但嘴上还是倔强地不肯承认。从那以后,我便经常告诉自己,以后绝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
而这次,我突然意识到,我似乎又做了类似的蠢事。虽然曾商量过好几次均以赵同学不同意收场,但最终,我还是在没有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去跟领导说了离职的事。而之后暗地里发生的种种(当然这是我后来得知的),都似乎在告诉我,我的这个行为影响到了他的工作。这是之前是我完全没有考虑过的领域,我以为我是我他是他,但我现在才意识到,别人并不这么认为。
他说的没错,我太任性了。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做决定,应该就是不成熟的表现吧。但我始终认为,只要不侵犯别人的利益,活的像个孩子才是难得,不成熟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万幸。
但这必须以不伤害为前提。如果一味自顾自地做事而无视别人的权益,那这就是自私的表现。
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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