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诗经·国风·秦风》
笔者用以描摹人性内心深处,狂欢与孤独的文字。
总觉得笔尖下的少年们,都让人觉得清新,有青春的味道。所以在荒途中的笔尖下,流畅倾泻,柔软细腻的笔触,是对生命的真诚,对岁月的礼赞。
一袭白衣,驻足江上。然兮若飘雪迎风。
从淮楚大地上偏远山村走出来的少年,自幼读罢儒,佛,道。机缘巧合下漂泊繁华都市,且看他如何将自己的身心在这片光鲜陆离的城市扎根,求证初心不变。
1998年的4月24日,小镇的父母离异,那时候小镇才2岁,没人知道一个两岁的孩子能记得什么事情,可他确实从那一刻起亲生的父母再在一起过。小镇的爷爷奶奶将他养着,两位老人年纪大了,也没有什么收入来源,唯一能做的就是从老家的菜地里种些蔬菜,每逢集会的时候再拿到集市上去换些钱,给小镇买奶粉和营养品。小镇的奶奶性格火爆,身体硬朗,同时奶奶信奉佛教。所以每次小镇爷爷从菜园子摘完菜,奶奶会骑着三轮车拉着菜去老街,小镇六岁之前的记忆,都是那早上爷爷奶奶刚摘的蔬菜沾着冰冰凉凉的露水,有一股泥土的芬芳和亲切。当然这个过程中,奶奶会拉着他一块去街上摆摊,车上空出一个小椅子的位置,记忆中小镇看着奶奶的拉小车的背影,汗水渗透背后的碎花衣裳,花白的发丝也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闪光,小镇只记得那时候温暖而明亮。
流言蜚语像下过雨后,田野里疯长的野草,在周遭和人心里蔓延,当小镇有些懵懂的意识到什么的时候,奶奶的小车去集市的路上,就有很多人指指点点,鄙夷的眼光和闲言碎语......“这小孩子的爸爸妈妈呢?怕不是个野孩子吧?哈哈。。。”人们爱惜自己的声誉,就像鸟儿爱惜自己的羽毛。而流言真的能字字诛心,刀刀见血。那时候小镇还是小小镇,不谒世事,所以也就不再理会,也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还是一如既往的和奶奶一块在清晨去摆摊。
时间久了,记忆中青烟的幻梦都不可触碰,更不用提及河山了。元宵节,朴镇走在熟悉的老街,老街的集市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然而如今再也没有那个清晨的温暖和安稳,也就没有记忆中的红灯笼,也不会有机会像那眼前的小孩子向爸爸妈妈要这糖风厚实,酸甜可口的冰糖葫芦。十年光景,老街还是那条老街,人却不是那一群人了。朴镇说,我现在想起过年小时候的老家光景了,那个时候还可以向老爸老妈撒娇要好吃的好玩的,看着大红灯笼,还有可口的八宝粥,还有冰糖葫芦。
每逢庙会,奶奶会带着小镇去附近山上的寺院还愿,小镇奶奶虽不识字,却为人诚善。三岁那年小镇高烧不退,奶奶向邻里借了一圈的钱给他看病,借钱的人少,冷言冷语的人多。寺庙的主持老和尚恰巧行到此处,得知此事从功德箱里取出3000块,让小镇奶奶拿去医院给小镇看病。汤药喂养及时,病时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奶奶很开心,把寺庙大大小小的佛都拜了拜。老和尚见小孩子可爱,心生欢喜,想收他当徒弟,做个记名的俗家弟子,送了几本佛经读物,让他以后识字了读给奶奶听,并给他起名朴镇。
转眼已是朴镇六岁那年,朴镇也到了该上学的年纪,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奶奶又用摆摊攒的钱,凑了学费,交由朴镇去上学。
“凌晨4点半,当冬夜还是星光熠熠,我睁着惺忪的睡眼早起,那时候,奶奶会在有灶台的厨房里用爷爷做木椅子剩下来的木屑和柴引一火盆的火,我穿着睡衣,坐在小小,矮矮的厨房里,火焰印在墙壁四周,闪闪发光,那是整个冬天里最幸福的时刻。奶奶是一个很传统的老人,同样的她也很可爱。她早早起来升起柴火,用架子夹着被熏黑的黑色小壶,品质大概是很粗糙陶罐,看不清本来的色泽。她就用那个小陶罐烧水,待到水开翻滚,用那水给我熬粥,我看着咕噜咕噜冒泡儿的陶罐,心里有一种想法流露,这火焰如同魔术师一样,能够让水冒泡儿,而我眼睛也会一丝不苟的盯着那跳跃的火焰,在柴火旁,奶奶择烤着昨天晚上我换洗的衣服和鞋,早起的孩子,是要翻过6里的山路去到乡镇小学上课,有的时候,待到柴火烧成炭的时候,奶奶又会变戏法般的从熄灭得碳火中烤得香喷喷的红薯,又或是自家打得年糕放在碳火上烤就一翻,撒上白糖。这是我童年时候,很多城里孩子享受不到的待遇,也是我稍微早起时候的消除不满︶︿︶的方法。现在想起来,我犹如小皇帝一样,在那个物质清贫,而又与世隔绝落后的小山村中。而今长大了,生活在灯红酒绿的城市,车水马龙,我又找不到童年那烤得香喷喷的红薯,有的小摊,或者还有烤红薯和年糕。但是,吃过一次发现再也找不到童年的味道了。”
“回到老家,路已经是整齐漂亮地水泥路,我撑着雨伞,在小雨时节,一个人重新走了儿时上学的来的路,心里有一丝冰凉,一丝怀念。现在这条路,走起来是那么短,我站在疯长了满是青草的坟茔的山头,远眺记忆中炊烟袅袅的小村庄,烟雨朦胧了视线,只有模糊的轮阔,《后会无期》台词说到,当你时隔多年重新回到记忆中的那个地方,你会发现,那条路是那么的窄,那个山村是那么的小,而那村里的房屋是那么矮。”————摘于《朴镇日记》
小镇一如既往的每天上学放学,期间给大字不识的奶奶读佛经讲义,自己也读庄老和论语,春秋过隙,转眼初一了。自从小镇发现自己内心深处对流言的抵触和反感的时候,偷偷在九岁那年把说自己是野孩子的小孩打哭了之后,他发现了隐藏在他内心深处的乖戾,他不知道这股无名的怒火从何而来,他只知道,从今往后只需要自己强大起来,也许是青春期的叛逆,让他的内心极其的矛盾,在亲人老师面前极尽温柔听话,在同学眼中可怕又可恨。
(作者:如果这是一部热血高校级打架斗殴小说,讲起来作为作者,这将又是另外一番故事了,如有必要,以后的情节会写到,作为一个苦情的小说背景,猪脚的基调已经定下来,铺垫的也有一丝冰凉,我相信朴镇是活着的,他会告诉我该怎么写。我们的主人公内心的反复与矛盾心理,也让他一念成神,一念入魔。)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