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渊,我决定在这里讲一个短短的记忆。
要出差离开北京的前一晚,我去了愚公移山酒吧,为了听一场演出。我清楚知道,翌日将会有一场跋涉了,但仍然决定去。
前一天下过雨,北京开始转凉——如此早的时节开始变凉,算起来,已经有三年多未见识过了。出门后我才感到冷。
这是一个暖场乐队,初创无名——我在豆瓣音乐人上搜了他们,一共四首歌,每首歌的播放量不超过200。他们的官方微博,一共有100多位粉丝。微博上,贴着零星几张演出照片,拍的全是站在前面的主唱和吉他手。而我确定是来看鼓手表演的。
那是一个我无法欣赏的乐队,网上说这叫迷幻后朋,看起来是合适的名字。站在前面的主唱与吉他手是典型的 Shoegazer,目光永远盯着自己的鞋,左手不算迅速的换品,右手有气无力的拨弦,对现世不屑一顾,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只有鼓手不一样,她看起来像极了《爆裂鼓手》最后一幕的男主角,五官面无表情,齐颈短发来回翻滚,双臂富于节奏的急速挥舞,敲击出频密响亮的鼓点,声音里尽是愤怒与激情。那让这个舞台看起来,充满了矛盾与张力,虚无与怒火,投降与抗争。
我不是第一次被她攫住,一周以前,这只乐队在另一家叫黄昏黎明的酒吧,有同样的暖场演出。我偶然被朋友拉来,因为她是我好几个朋友的同事,正在一家报道国际议题的新媒体做视频编辑。
第一次我没有机会和她聊天,这一次结束后,我们在台下一同饮酒。
正式演出嘉宾是一只英国乐队,嘈杂欢快,而我们彼此听不到对方讲话。我们想聊聊天,于是在冷空气中走出酒吧,那一程不长,从段祺瑞旧政府走到了南锣鼓巷,足够我大致听完她的故事。
她是理科生,不甚喜爱理科,不出所料进入工科大学,想学吉他唱歌,却意外接触了架子鼓——而从此以后,她痴迷于此,不再想开口唱歌。她曾生活的那座城市,因为有李志的歌唱,而在我的想象中变得雾气缭绕。后来她费了些力气,考来中传读研究生,却发现一个艺术院校,居然没有一只像样的正式乐队。她在那所学校爱上了视频拍摄与制作,但架子鼓是另一个层面的东西。
当她开始寻找北京的乐队时,发现自己的训练并不专业,鼓点飘忽不定,一般人听不出来,但逃不过专业人士的耳朵。因此,一家地下室开始成为每天的训练房。
直到现在,每天下班后,那里依然是她最常去的地方。那个地下室有难闻的味道,狭长破旧的走廊两侧,有饭煲热气,炒菜油烟,晾着的衣物滴水,涓流到地上,倒映出真实世相,围住居住着的人。我很感激那些人,他们不觉得我吵,她后来说。
她的讲述谦逊平和,此前的数年时间,都止于淡淡提及。事件与事件之间并不连贯,如四格漫画跳跃的分镜头,足以让人想象,这之间的细节转变:
比如她说自己曾经鼓点飘忽,而直到现在,为了能更有力气,还在不情愿的举哑铃;比如她们的四人乐队一场演出最高900元,而上周的演出,只有200元;比如她说,六年后当我终于有机会表演时,我第一次畏首畏尾,但从第二次开始,我就决定让所有听我演出的人,在那一刻就记住我……
我动容而好奇,却因为第二天要走,不得不离开。最后我说,你在用工作养自己的梦想,我很羡慕,她满意的笑了。我猜,她觉得这样的生活一定充满意义感,并且是值得过的。况且,她还在一个那么乌托邦的新闻团队。
于渊,你知道吗?来北京后,我迅速厌倦了壮怀激烈、舍我其谁、激情燃烧和追逐不休,而只是变成一个随波逐流的看客,抑或自忖是不那么入戏的演员,你会鄙视我吗?
总之那晚,我感到开心和安详,并且知道它是难忘的。
(写给我的老朋友于渊的第1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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