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现在还请清楚楚记得小学开学第一天拿到新课本时的情景,拿到新书第一时间便是来回翻看书本表面有无破损,如果有当然是哀求班长重新交换,如果没有就兴奋地拿出包书纸细心地将书本一本本包装好,然后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名字。一整个学期下来,纵然书本里面已经写满字,但是书本的表面依然崭新如故,没有褶皱,没有裂痕,这功劳得归于包书纸。
给课本穿衣服上了高中,电子书逐渐开始流行,那时候的我为了每天可以练习英语口语,攒钱买了一个可以储存MP3、MP4、TEXT、JPG等各类格式电子文件的工具“酷比魔方”。当时的我刚刚学会在网络上收集资料,于是便下载了好几十本大师级作品的电子书放进酷比魔方里面,告诫自己利用空余的时间好好看书,但是直至高三结束后,我只完成了其中一本书的阅读量,原因很明确,我钟爱纸质版书籍多余电子版书籍。
酷比魔方第一点原因是可能受习惯的影响,我喜欢在书本上写字,无关什么别致的见解,只是有时候有感而发很想记录下当时的感受,电子书籍则无法达到我的要求。就像写日记一样,键盘敲出来的日记无法体现出我当时的感受,只有自己写出来的字体才可以表达当时的情感。
其次,好的书籍或阅读第一遍我无法理解的书籍我会重新月度第二、第三甚至第四遍,存放在家里书架上的《傲慢与偏见》我阅读了三遍,随年龄的增长每阅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受。况且我喜欢翻书的声音,这就象征着书的语言,在聆听书声至于还可以思考;电子书虽然也可以重新翻阅,但屏膜上的文字显得特别冰冷,毫无温度,无法激起我重新阅读的欲望。
第三个原因更是我最反感的一点,长期阅读电子书使我眼睛不舒服,甚至使我的视力受损。每每拿起手机,电脑或者其他阅读工具打开电子书,屏幕反射出来的光线总会让我眼睛感到不适,这种不适感会分散我的注意力,令我无法专心阅读。因此到目前为止,即使我在网络上收集到大量感兴趣的书籍,但完整阅读完的屈指可数。
现在的我早已离开了校园进入社会,阅读的时间越来越少,时常为了工作、生活、感情而忙,桌子上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刘慈欣的《三体》已经许久没有触碰过了,自己离学生时代的执着已经越来越远。刚好这段时间生活有些变动,想趁这个机会重新规划一下时间和未来,重新改变一下生活方式,尽量让自己在空余时间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才让自己变得更加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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