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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 董小薇 | 来源:发表于2018-08-08 16:45 被阅读14次
    《许三观卖血记》

    用不到一天时间看完这本书,一开始看还觉得比较轻松,看到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生孩子那段和许玉兰动不动就坐在自家门槛上哭诉,就忍不住想笑。谁知越往后看越觉得压抑,特别是看到许三观为了给大儿子一乐看病,一次又一次的跑到医院去卖血。为了卖血他和阿方、根龙每次都拼命喝水,喝到肚子胀痛,脸憋得通红,无法弯腰,无法正常走路,用他们的话说,只有多喝水,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就会卖掉它两碗。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身子骨结实,且卖血来钱快;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几个孩子发生冲突,他的大儿子一乐拿石头把方铁匠的儿子头砸破了,为了赔付方铁匠儿子住院产生的医药费,无奈之下才去卖血;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曾经喜欢的女工林芬芳去河边洗衣服时不小心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腿,他去林家里看望林时和林发生了关系,为了报答林芬芳的好心,给林买东西;第四次卖血是为了要让家人在饥荒年代吃上一顿好饭菜;第五次卖血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为了让在农村插队的儿子一乐、二乐能有钱买好吃的,补补身体,同时也为了让儿子给生产队长送礼;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进城来他们家,晚上要在他们家吃饭,为了讨好队长,让队长能在他家吃上一顿像样的饭菜,不得已又去卖血;第六次卖血和第五次卖血前后相差不到一个月时间。最后几次隔三差五去卖血是因为儿子一乐得了肝炎,他急需拿钱给儿子治病。

    许三观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去儿子医院的路上,一路走一路卖血,为了让身上的血多一些,在寒冷的冬天他拿着一只碗喝着冰冷刺骨的河水,为了多喝几碗水,他边喝水边吃盐巴,他拖着病痛的身体频繁的卖血,在一次卖完血后直接倒在了地上…… 医生得知他在十几天的时间里卖了三次血时,说他:“亡命之徒。”他说:“我不是亡命之徒,我是为了我儿子。”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一个小人物,更是一个父亲伟大无私的爱。

    书中讲到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讲到文化大革命,讲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间在余华的小说中总是过的飞快,几十年后,许三观年过六十,一乐,二乐已抽调回城,三个儿子都已娶妻生子,日子已经安稳,他们不再有缺钱的时候。

    一天,许三观路过胜利饭店时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他又一次想到卖血,到医院听医生说自己因为年龄太大,血再也没人要时,他开始哭了,他边走边哭,边哭边走。三个儿子和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从众人口中得知许三观在街上边走边哭时,跑到街上拦住许三观问他哭什么,许三观说,他老了,他的血没有人要了,只有油漆匠才会要他的血。他今天去卖血是因为想吃炒猪肝,想喝二两黄酒。儿子们都觉得许三观是在丢人现眼,在给他们丢脸。只有他的妻子许玉兰理解他的这种心情。许玉兰把三个儿子大骂一顿,然后带着许三观去吃炒猪肝喝黄酒,在这里,我们看到了这对老夫妻之间的恩爱与默契。

    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他们看起来粗俗不堪、头脑简单,一张口满嘴脏话,但他们朴实,心地善良。许三观的善良体现在对四叔、对妻子许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对和他发生过一次关系的林芬芳身上,对所有和他有过交集的人身上,换个角度说,这些普普通通的小人物身上都有烁烁发光的品质,在关键时刻会闪现出耀眼的光芒。他们有粗线条的爱恨情仇,喜怒哀乐。他们不矫情,不造作,不虚伪。他们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最真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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