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连续写了两篇夸奖《刺杀孙策》的书评了,感觉大王有一点小傲娇。不行,我得适时转换方向,给他提提批评意见。子不云乎:友直友谅友多闻?我非要做第一第二排的朋友不可!
从情节上说,《刺杀孙策》有两个大漏洞,不可不补。
其一,孙策遇刺的地点,小说放在丹阳郡。而根据《三国志》的记载,孙策是在丹徒遭到许贡门客的伏击的。丹徒、丹阳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地理上却是相去数百公里之遥。丹徒是吴郡的十三个县之一,而许贡死前曾经担任吴郡太守,这也正好可以解释他的门客为什么会潜伏在这里。那么孙策又为什么会跑到丹徒来呢?小说中说他(到丹阳)是准备攻打荆州的刘表,《三国志》里面同时记载了几种可能性,有的说是要去袭击曹操的后方(曹操正和袁绍在河北大战),比较可信的说法则是去攻打陈登,陈登当时是汉朝的广陵太守,防区正是和吴郡接壤,当时的丹徒即是今日的镇江,恰好在交战的最前线。
众中不敢分明语,只把乌丝着意描——三评历史小说《刺杀孙策》其二,根据《三国志》的记载,孙策遇刺后,并没有当场暴殂,只是脸部受了重伤。后来伤重不治,传位于孙权,那是在王宫床上交代的遗嘱。可是小说的描写,虽然没有直接交代孙策死于遇刺,但是从其情节分析,孙策非当场死亡不可。否则尹昭还能安然在韩当手下做官?张昭还能辅佐孙权登基?
我觉得写这种以虚构人物为主人公的历史小说,关于主人公的故事情节尽可以胡天胡地随便编造,但是历史背景和历史背景中的真实的历史人物,其出处行事,一定容不得半点虚构成分,否则何以取信于读者呢?
再来看小说的细节,也存在不少纰漏。
最大的纰漏就是这本书的封面人物。我曾经和大王开玩笑说,有点像是杨家将里面的杨文广。首先是他的衣着,那种腰间束一件抱肚形式的衣甲,是从唐末五代开始才出现的,三国武将根本不可能有这种扮相。其次是他手持的兵器,是一把斧钺的样式。而在《三国志》中,孙策用的兵器是手戟(孙策被称为小霸王,而霸王项羽用的兵器也是戟),《三国演义》改为枪。但不论孙策用戟还是用枪,他的兵器都不是砍削类的斧头。
众中不敢分明语,只把乌丝着意描——三评历史小说《刺杀孙策》楔子一描写许贡的出场:“一个戴着三梁冠的中年人,在两个随从的夹持下……”,三梁冠在汉代只有三公、诸侯才可以戴,许贡是吴郡太守,二千石的官儿,只能戴两根梁的冠。
孙策随后拿出许贡写给朝廷中央的奏章,开头一句是:“臣贡僻处江南”,江南一词明显是误用。在三国时代,江南指的是今天的湖南一代,而吴郡只能称为江东或者与会稽合称吴会。
还有燕崇吹的簫,看小说的描写,他是时不时插在腰间的,这无疑是我们现代人所说的簫,而这种簫在两汉三国时与笛子是并没有分家的,都统称为笛,如果说有专名的话,也只能称为羌笛。唐以前的簫,实际是排簫,很多根管子并排在一起,是无法插在腰间,也不可能随时从身上抽出来。
众中不敢分明语,只把乌丝着意描——三评历史小说《刺杀孙策》再比如,韩当夜见尹昭,二人闲聊的时候,作者就杜撰了两种根本不存在的书名(《冢中鬼录》、《稗记》),以及书中的引语,我觉得这种方法运用在小说上是完全可取的,好比苏东坡的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一样,是一种创新。但是在其他章节里面,为了显示尹昭的博学,作者又提到了《西京杂记》、《幽明录》两种笔记,就明显是穿越历史了。虽然《西京杂记》有人说是汉朝的刘歆所撰,但毕竟没有定论,而且书名总归还是东晋葛洪想出来的吧。
如果我们撇开历史不谈,专就小说的故事情节来说,也有两处明显是作者疏忽的失误。
第一章《刺狼》,尹昭第一次被县廷征召给事,文书里写的他的籍贯是“高阳里公乘尹昭”,到了他和燕崇下班回家的时候,小说里却写成了“尹昭是最西的孝乌里”。写到第七章的时候,作者可能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错误,可是他却没有将两处地方统一起来,而是写了一段画蛇添脚的话:“寒舍位于刺狼聚孝乌里,原先叫高阳里的。”和故事情节的发展毫无关联。
第五章《阿蘅》,韩夫人打断阿蘅的腿和韩当残杀李强都发生在同一个晚上,书中写到:韩当给妻子斟了一杯酒,“你看,快清明了,每年清明前后,你总要生一次病。”可是到了第七章,杨县令让尹昭将李强的尸首送回家的时候,杨县令却对尹昭这样说道:“太阳已起了,你尽快去把李yuan那件事办了吧。对了,后天是夏至,例当休沐。”你看,刚刚才清明都没到,隔了一两天,马上就转到夏至来了。真是日月如梭啊!
当然,以上疏忽和纰漏都是美玉微瑕,是我戴着放大镜瞪圆了眼睛,从头到尾看了数遍小说之后才挑拣出来的,如果按照前贤所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道理,其实是无害于这部小说的成功,也无害于大王如日中天的名头。但愿这部小说再版的时候,大王可以采纳我的意见,重新加以修订完善,那么我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