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爱”系列,标题都有爱字,但是应该不会有人看完吧
在星期六,两人早早地就来到了县图书馆,抢到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因为来的太早了,天都还是灰的,只有淡淡的白点缀在山的边缘。
小芳铭坐着,等着他,失神地看着远处不断晃悠的树,树的发在风中凌乱着,她强撑着睡意。
没多久,他回来了,买了两杯豆浆,一袋油条馒头什么的,反正是一顿平淡的早餐,一如这次约会一样平淡。
他们相爱了一个学期了,从没有产生过厌倦,相互之间好像存在魔力,足以让他们忽略对方身上存在的缺点,甚至把缺点转化成某种魅力。
自从到第二学期以来,他总是迟到,上课的时候也会陷入一种不可思议的睡眠,眼睛睁着,但是已经睡了,脑袋一点一点的,小芳铭看见了,觉得他又蠢又可爱,也许爱确实有这般魔力吧。
没有带作业,他们来这里是为了看课外书的,小芳铭拿了一本《莎士比亚全集》,而他拿了《挪威的森林》,但是时间还早,天还没完全亮,而图书馆也不会为了这点时间就开灯,他们就只是吃着早饭,按理说是不能带吃的,但是谁在意呢,出门穿不同的袜子很害羞吧,可是没人会管的。
小芳铭不喜欢馒头,就留给他。他把馒头撕下来然后塞进嘴里,眼睛不离开他喜欢的姑娘,腊一般的馒头也好甜好甜的,原来这就叫秀色可餐,爱肯定存在某种魔力吧。
共振需要介质传播能量,就像手指弹铁棍的一端,然后经过铁粒子的震动传导,把能量传递到另一端,两端才会以相同的频率振动,但是灵魂的共振大概只需要眼神,不然为何小芳铭只是对上了视线就开始心跳加速,扑通扑通,就像飞湍入潭水,无法收拾。
芳铭抿着嘴笑,轻轻咳了一下,他收到了信号,他也笑,视线移到山尖上的懒云,阳光从中刺破,四分五裂,有一道光来到桌子上,有一道撞进他的眼里,给他的世界烫出一片空洞,小芳铭把手伸过来,他小心地牵住,桌子上的光停留在他们手上。
他用另一只手揉眼睛,破碎的世界随之缓慢的复原,嘴边突然传来食物的触感,心有灵犀应该是这样用的,他领会地张嘴吃下,今天的他真乖,平常在外面他连手都不敢摸的。
等可以不费力看到书上的文字之后他们就开始了各自的阅读,周围人也越来越多,他不好意思的是别人好像都知道他们是一对,所以留了很多空间以免打扰,尽管他们没干什么只是在专心看书,也许是嫉妒,也许是羡慕,反正他们能处于只有对方的孤岛,也挺好的。想到这他抬头看一眼小芳铭,却发现她正打着瞌睡,右手拇指和食指夹着书页,就好像很专心致志,困意嘛,谁也阻挡不了的,他静静欣赏她令人着迷的样子。
平时的小芳铭超级努力的,这些他都看在眼里,她的优秀无与伦比,让他都感觉自己有点配不上,万一以后他能找到一个更好的人呢,他常常在睡前思考这个恼人的问题。
大概十点左右,小芳铭的梦中冒险终于到了尽头,她看到书上睡着的纸,不好意思地笑了。
中午过后,阳光可谓是来者不善,照在他书页上让每个字都变得难以辨认,幸好芳铭让他来她旁边坐,才避免继续接受折磨。小芳铭看着他起身,来到身旁,坐下,然后就趁机握住了他的手,她小声地在他耳畔说“快看看这首十四行诗,我觉得写得超不错的”,随后就把《莎士比亚全集》盖在《挪威的森林》之上。他坐在右边,芳铭在左边,看着一本书,牵手在桌下。
他和他挨得很近,他能闻到她身上香香的味道,耳朵变得好烫,他这才明白,哪里有情侣面对面坐的。
“我也给你写一首十四行诗吧”她突然靠近耳朵说
“那你打算写什么呢?”他说
“就写现在”
“现在?”
“写我现在有多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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