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再出新政,实行公积金“认房不认贷”。
解读新政就是:“无房、在全国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以认定为首套住房;在上海已有一套房、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在全国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这条新政主要是针对用公积金购房贷款。大家都知道,公积金贷款,好处多多: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还款利息少;公积金贷款年限长,月还款金额少,提前还贷不收违约金;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等等。
只有在职职工才交纳住房公积金,所以新政利好于上海交纳公积金的人群。这个人群,购买住房,可以享受这条新政带来的优惠。
而无工作的城镇居民、农民、离退休职工这些不交纳公积金的人群是享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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