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告知义务。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②数额上限。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③期限上限。行政机关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30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只能转为拍卖或者划拨。
④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①告知义务。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②数额上限。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③期限上限。行政机关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30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只能转为拍卖或者划拨。
④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本文标题:法律对于执行罚作出了四重维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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