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知否》,因为正在热播。
“妈妈,做什么呢?”儿子打来电话。
“追剧。”
“妈妈,你看《知否》,挺好看的。”
“以后吧,准备读一读原著。大家都在说,还拍成电视剧,一定有过人之处。”
“书不一样,电视剧比书好看。”
这是儿子的认知,我不能左右。
毛姆说,小说是用来消遣的。确实,以前读小说就是为了爽,甚至经常跳过几行,甚至几页、十几页、几十页去追自己喜欢的部分。现在不一样,想要写小说,就得研究怎样写好的问题。
抱着学习的心态,打开微信读书上的《知否》。讲真,没抱多大希望。毕竟爱了网文这么多年,对玄幻、穿越从最初的一见钟情,到相看两厌,到后来的晕文想吐。一般的小说还真入不了我的法眼。
《知否》,我看了一眼页数,八千多页。想着今天要更文,我甚至有点焦虑,这么长,会不会耽误更文呢?毕竟,还不知道今天写点什么。
对于读书,我有点小傲娇,傲娇什么,比别人多读了几本呗。这样夜郎自大的井底之蛙就是我。
我喜欢爱读书,有学问的人。哪怕是叶公好龙的附庸风雅之人,能唬得住我,我就服。是真心佩服。翻开《知否》前言,是作者为什么要写这部小说,其中作者列举的一本书,我没有读过,这为作者在我心中加了分,也就是为这本书加了分。原谅我对网络写手的一些偏见和本人的狂妄自大。
进入正文,作者果然没让我失望,盛老太太和儿子的谈话吸引了我。有必要再废话一句,我是抱着研究的态度来读这本书的,这源自我想写出一本畅销书的理想。能像村上春树、福莱特一样高产最好,就算不能高产,能写出一本像《飘》那样一版再版,在世界上有一些地位的书也好。我想像着儿子坐在家里与人洽谈我的书的再版事宜。不要笑,不要鄙视,我很严肃。巴尔扎克没出道时,也不被周围的人看好。这不是异想天开,我也没想着一鸣惊人,用几百万字的废稿换取一篇精品,我有那个耐心,也有那个时间,有闲有时间,这是我最大的优势。
我没想着全身心投入去读这本《知否》,因为要研究它,就必须保持清醒。从盛老太太和儿子的谈话,我想到作者该有丰富的人生经验,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对人物的心理揣摩细致入微,语言拿捏到位。
毛姆说,作者必须考虑读者的感受,要能抓住读者的心,不是光靠自嗨就行的。《知否》的作者做到了,盛老太太与儿子的对话成功引起我的好奇心,我眼中出现武则天、佘老太君一系列当家祖母或女强人形象,甚至出现了斯琴高娃,因为她演绎了许多这样的人物。
好奇心害死猫,好奇心害不死我,好奇心让我在书中认识许许多多鲜活的人,经历不同的人生,这正是生活一帆风顺的我所欠缺的。
你一定很好奇我读到了哪里,八千多页的一本书,读到二百多页,而现在,日更千字完成,我要和盛明兰一同回到深宅大院了。盛明兰是盛老太太的孙女儿,也许明天我会带着她一起来见你。
是什么吸引我读《知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