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丹凤县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
据红星新闻报道,陕西宏安食品有限公司在2016年通过公开招标,参与到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负责为全县76所实施该计划的学校配送营养餐。然而,三年过去了,丹凤县政府仅支付过一次126万余元的配送费,剩余一千多万元配送费迟迟未结。对此,丹凤县科技和教体局局长方传亮表示,目前县里财政比较困难,正在沟通一些存在的问题。
学生营养餐已经配送了三年,好多吃过校餐的同学已经小学毕业、中学毕业,而当地县政府居然还拖欠企业上千万配送费,丹凤这一波“神操作”令人惊讶。丹凤县政府无视合同的法律效力,公然违约,拖欠支付企业营养餐配送费,或许真的不排除“财政困难”的原因,但暴露出的是诚信缺失的“病灶”。
首先,欠账既然真实存在,丹凤县政府就该积极履约。今年年初,丹凤县科技和教体局抄送县政府的一份报告显示,彼时已拖欠企业配送费829万余元。报告上,该县科技和教体局局长、后勤中心主任均手写签字表示情况属实。而从年初到现在,欠账持续增加亦属正常。
相关企业是当地政府引进的合法合作企业,配送业务也是有相关合同和文件约定的。那么,当地政府就应该依法支付配送费用,而不应该一拖三年,完全无视企业经营困难、难以为继的现实。此举很容易把企业拖黄、拖死,也会传导给市场和社会一个当地政府失信的不良信号,并不足取。
其次,既然已经形成合同约定,就不应该横生枝节,甚至后续追加附加条件。据当地科技和教体局局长说,“当时合同里也没有很明确说得给他这么多钱,加上我们了解到其他与其合作的县里,虽然也给钱,但并没有给他们提供场地这些,我们丹凤县都是无偿提供(场地等)的。”但这个表述又跟前述丹凤县科技和教体局抄送县政府的829万的说法相悖,经不起推敲。
这样的反复尽管屡屡出现在多地政府履约过程中,但丹凤县如此措置仍令人不解。配送费该给多少,本来就是双方约定认可的,“合同里也没有很明确说得给他这么多钱”,那当初为什么不提出来?而场地问题,也应该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这些问题即便仍有必要谈,也不应该与支付欠账混为一谈。
此外,财政困难或许是实情,但并不是丹凤县政府拖欠企业费用的充足理由;领导更迭可能是履约困难的一个因素,但并不应该成为主导因素。一地政府本来就该遵守市场经济的规则,并成为依法履约的典范,随性签约,随意拖欠,随便处置,不仅影响市场的效率,也会伤害自身的权威和公信力。
何况,学生营养餐本来就是一项德政工程,关系到全县数万学生,关系到地方政府对教育的关心爱护。而从三年实践看,当地这个项目社会效果也很好,屡受表彰,还被省市两级教育部门列为“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示范县”,这也至少表明,企业运行营养餐还是成功的,地方政府对营养餐的监管也是有效的,丹凤县政府没有理由不付钱。
再紧不能紧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地处商洛山的丹凤县,交通不便,这一点,在丹凤人贾平凹的作品中多有呈现,营养餐不会自己到达学生手中,配送当然需要成本。希望当地政府能够从教育的大局出发,恪守市场经济的准则,及时、足额支付企业配送费用,给社会一个交代。
当此之时,横生枝节,把这件事情搞成一起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当然并无不可,只是,那样的话,地方政府在诚信上的损失就会被放大,而诚信“营养”缺失的问题,也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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