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真的会有这种感觉,有一种喜欢,叫无能为力。
刘小年在屏幕打下这几个字以后,沉默了好久,这种沉默与思索无关,就是单纯的沉默,类似放空一般。
1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是在小学三年级,那时候的女孩子大抵都喜欢学习好的男孩子,刘小年也是,刚转来这所学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那么小的心,就泛起了涟漪。
王阡陌,真好听的名字。“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刘小年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叫无双公子。
那时候那么天真的少年,喜欢就一个劲儿的亲近。下课就去讨论数学题,讨论诗句,讨论歌词,甚至为和他站的近一点儿而暗自窃喜。
那时候的喜欢,仿佛一努力,便是触手可及。
2
后来上了高中,刘小年喜欢上班上的一个男生,他身上有着阳光的味道,刘小年甚至爱屋及乌的喜欢上他爱打的游戏。
追一个人是什么滋味,大概是心上长了一棵藤蔓,被扯着疼,不扯着凭它扎根也疼。不疼的时候,那大抵就是期待着它开花的那份甜蜜吧。
刘小年大哭是在那个冬天,不对,是那个夏天?那个网吧?或者那个肯德基。又或者看书时候看着看着,泪就落了下来。那是因为他有了新的女朋友,新的女朋友,又一个新的女朋友。
可那个冬天,那个夏天,他和刘小年还都坐在同一间教室里,只要刘小年愿意,她随时都可以回头看到他,和他说笑。不能拥抱,却能问好。
3
可是,这个冬天,刘小年喜欢上了他,一个爱豆,一个会发光的人。刘小年头一次为自己曾经的荒唐后悔,头一次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多努力,后悔没有成为更优秀的自己。
身边的人都讪笑,笑她把喜欢爱豆当了真。笑她不自量力,笑她……
她该被笑,她该被笑的太多。她清楚,她和他差的,又岂是天壤之别。
她难过,难过她竟是实心实意的喜欢上了。该当成神话的他,被她生生在心中当成了普通人。
写到这里,她却笑了。红唇极尽了魅惑,说一切还为时尚早。
我拿岁月赌明天,赌我能陪君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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