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棉之秋
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坦白可以从宽吗?
我坦白,它们都是我亲手杀的。
生命被我杀害作案动机?价格适中,想象它红烧后味道鲜美,陡起杀念。
作案工具?一把剪刀。
作案现场?厨房洗碗池。
作案过程?先一剪致命,把头剪掉;然后开场剖腹,洗净内脏;最后,打花刀,剪段。
自我评价,手段及其凶残,场面非常血腥。
味道非常鲜美孩子吃了一块说,真好吃,好久没吃了。
可不,是好久了。
然而,从杀到烧,手艺好像没退步。看来,是你的,永远就是你的。
追溯起来,我这样凶残,也就是几年前开始的事。
那时,丫头读高三,功课非常紧,午饭就二十五分钟。这点时间,要刨去家(在校内租的老师宿舍)校往返时间,到家还例行去卫生间时间,满算下来,能用来吃饭,也就十来分钟。
她最爱吃鱼。而鱼,吃起来基本都很费时。因而各种肉厚刺少,像黑鱼鳝鱼这样的,便成了我做的家常菜。
本来,是想让卖鱼的人杀的,但是卖野生鳝鱼的,都没有宰杀工具。也很少有人愿意宰杀。
于是,有一天,我就狠下心来开始了第一次血腥屠杀。那天,一水池的鲜血啊,两只手上也是鲜血淋淋,极其恐怖。心里一遍遍默念:太狠了,对不起呀,对不起呀。
自己差点被吓吐。
不过,有了第一次,后来手法越来越娴熟,心越来越麻木。打开水龙头,不会再让作案现场留下多少血迹,心里也不再默念对不起了,手起剪刀落,干脆果断,毫不含糊,十多分钟,搞定。
套用网上那句烂俗的话——
我本柔弱,为母则狠。
坦白如此,交代完毕。
听候发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