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

作者: 梅拉比 | 来源:发表于2017-12-14 22:21 被阅读24次

                     

      淡忘了她是什么时间走进了我的视线,又或是用什么仪式引起了我的兴趣。疑惑,是我不经意的抬头间,瞳仁所能触及到的瞬间场景中,她正处在焦点。我便不得以多注意了她。就当是这样的开始吧。

    一头利落的短发染上了葡萄红。允许我这个从不染发的门外汉这样讲。这个词还是在无聊的地铁上、浑浑噩噩欲睡时、邻座的两个女孩子谈话,偷听到的。当时好奇让我睁开眼睛,这彩色便透过双眼映射出影像,永远储存于我的脑海。每一次看到类似的颜色,大脑便自主自发的从杂乱无章的图片库中翻找出储存的图像,进行缜密的审视、对比,然后提示我:没错,是那色。

    我实在是个极无趣的人。不是自谦。三十岁的人总也想不起美自己:化妆、装饰品、首饰、美衣,包括刚刚提及的美发。女人的那些东西统统近不了我的身。也许我是个另类。

    继续说她,一头葡萄红的女郎。现在我有点想起来了:在熙攘的人群中,我特别注意到她,还有一个额外的原因---她长了一双秀气的腿。即便现在是冬天,大家都裹着厚厚的棉衣,我还是发现了那同样被裹在枣红棉布裙下的笔直、纤细的小腿,匀称、标志。散发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蓬勃,又不失娇柔。总之是我喜欢的,我便多看它,碰不到的光景下便本能的四下觅迹寻踪。

      遇到她是在每天的清晨。天刚破晓便起床。洗漱。去登山。围绕着环山公路走上一遭,心情是美的。便是在这绕山的路上遇见她。或是下山;又或是她走下陵园的台阶,推起她小巧的电瓶车将要离开;大多时候会看到她跟男伴在山的正门处相互摆手,各自离开。我总是使劲的尽可能多的瞧上几眼,注定是要欣赏一番那双令我好生羡慕的腿。虽然我清楚的知道,大脑中已经储存了足够多的、重复的、同一双腿的图像。我毫不在意自己这样浪费着有限的大脑存储空间。并乐此不疲。遗憾的是我从没有机会看到过她的正脸。只有背影。这勾起了我对她的兴趣,甚是浓厚。

    我是个热衷于观察的人。探索来的细微我总是要拿出来细细品味。久而久之,我便储备了一身的敏感锋芒。对待任何事便不自主的显露出它来。先生开玩笑的说这个习惯不好,这会带给他很大的麻烦。我知道他从来都一直在照顾我的这些个小习惯,甚至于小心翼翼,又带点神经质。谨小慎微,事无巨细。其实他想说:“他不累、他喜欢。”我原谅他说不出口,他一直都是个内敛、聪明的男子。从我俩都还在军营里的时候就是。我欢喜他。

      清晨,向往常一样,我驱车把先生送去单位。掉头、驶离市区,沿着上山的路开了一段斜坡。山脚下的停车场竖起“满位”的警示牌。好好地心情马上抑郁起来。毫无目地的继续往山上开,已经可以看到陵园的正门。门俭朴但不简单两侧屏扇用白底浅绿的大理石瓷砖精密镶嵌。上面提有毛主席的《七律.到韵山》中的名句: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门楣上的横批是四个金光灿灿的大字---气壮山河。门则是极其简单的着漆金属门,数条粗壮的铁棱组建而成。除此别无其他。过来正门,右手边有个五米见方的小型自行车棚。十米开外,直冲的便是烈士陵园,紧挨车棚拾级而上,右拐有条羊肠小径,直通环山公路。我收回视线,沮丧的向四周瞄望。正门底下,一辆银白色的敞篷车后面,恰恰可以塞下我的小车。欣喜、激动,一扫刚刚的心情不爽。嘴里哼着不知名的曲调,左打三圈方向盘,右打两圈,回正。车子便像是一个上学迟到的孩子,搓着手,扭扭捏捏的找到自己的位置,羞赧的挤进队伍里。我愉快的下了车,关紧车门。穿过正门,经过守陵人,向山上进攻。

      守陵人,是个老人。我自诩是个讲礼貌的年轻人,在我向他打了十次招呼居然一次也没得到回应之后,我终于失去耐心,给他冠上了怪异的头衔。白发苍苍、瘦枯嶙峋、齿牙动摇、腰弯背驼,所有描写老年人贬义的词语拿来用在他身上都不为过,甚至相得益彰。除去打扫陵园的时间,他一整天、一整天安静地坐在正门右后方的藤椅上,目视前方。浑浊涣散的双眼在清晨打量着上山的年轻时髦女郎、勾肩搭背奔跑嬉笑的无知少年。日头偏南。汲着拖鞋,牵着各式各样毛色的名牌宠物狗下山的贵妇;穿着厚重,年迈、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沉重而响亮的拖沓声的老人,又都一一落在了他的眼底。从清晨到中午,一直延续到傍晚日落,他一贯的,一个动作坐着。似是一蹲石像。双手缩在宽大的衣袖里,也未曾挪动过。“怪异的老人。”每次经过我都小声的嘀咕着。我早已对他失去耐心,兴趣也无半点可言。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有一个人停下脚步去与他打招呼,甚至于停下脚步打量他一番的也没有过。不管是同龄的拖沓老人、还是步履轻盈的年轻人、又或是嬉笑奔跑过去的孩子。 可怜的老人,我又怀疑他连个子嗣也不曾有。

      奇怪的是经过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又似是无意的朝老人坐着的地方瞟上几眼。吸引力出自于老人的着装,我几经观察得出了结论。老人一年四季一直是一身洗的发白的中山装,中山装毫无起色之处。问题出在中山装左上方悬挂的一串绚丽夺目的勋章上。大的、小的、红的、金的、一排排规律的映在亮而不灼的晨光里,又反射回去,不偏不倚斜射在上上下下善男信女的瞳孔里。引起了他们或她们几秒驻足、回眸、观望。继而又恢复了一幅幅茫然,木讷,远去。老人好像对这些打量、猜疑的目光也不甚感兴趣。一度的深陷在自己的世界里,一贯的、同一个动作等待着时间流逝。

      破旧泛白的中山装于光彩耀目的勋章混杂在一起,勾勒出一副极不协调的人物画,突兀地悬挂在山脚下。远处连绵叠嶂的山峦做了画的背景墙,神秘又庄严。与陵园的正门竟有异曲同工、八度和弦之妙。臆造万物的神灵信手捏了一个无可挑剔的门安于山脚下,左看右想,似是欠缺了什么。一个激灵,穿中山装的老人便在灵巧的大手下活灵活现起来。随手拈一根藤条,为老人编制一把藤椅,放置于上面。老人便木偶般静静地一个头午、一个下午、一日日的坐于他的藤椅之上。神看的满心欢喜,经过此处的凡夫俗子芸芸众生也都心安理得。神大喜,又仔细的在老人身上挂了些个排排,环环,连肩膀也不放过,贴一个星星,又一个星星,直到狭窄的肩膀撑不下,为了防止掉落,神又找来一根粗粗的黄布条贴上。老人更像是被赋予了灵魂,便远远地高于这些个麻木的,寻常的,从他身边走来经过的泥人。

    走过老人,一辆浅绿色小巧轻便的电瓶车安静地立在靠近花池边的车棚底下,如同它的主人一般亭亭玉立。心中小小的悸动,美丽的女郎又来跑步了。

    塞上耳机,古典静幽的音乐、悠扬的古诗词、清新怡人的空气。我迈出轻盈的步伐,背影融入丛林深处。身心与心灵回应着大自然的馈赠,心底赞扬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再无闲暇之心纠结于创造万物的神灵与伟大的安拉女神是否同为一人。

    片刻我的老毛病便又犯了,我用安闲的双眼去打量迎着我跑来的健硕的男子。隆起的胸脯、手背上青一色的经脉突兀..很是性感。他一定是个热爱生活的人,一如他这般热爱运动。至少他是向上的、充满着正能量。我的猜测每每都是有依据可循的,并不是率性任意的信口拈来。我每天很远便可望见他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偶尔的时候他抬起头,迎上我善意的打量,报以微笑回赠与我。我马上沾沾自喜的全盘肯定了对他全方位的评价。他真的是一个好男子。是的。“好”字形容他恰到好处,实不为过,很有见地。

    结伴同行的中年妇人,亲昵的小情侣,从后面匆匆的赶超与我。我便又孜孜不倦的欣赏着眼前高的、矮的、环肥燕瘦的背影,在心底给他们一一编辑惟妙惟肖的故事。谅解我的无趣,虽然我确实是这么做的,也一直在这样做。肯定以后也会一直这样做下去。我把女人的精力都耗费在了这里。如你猜测,我是一个作家。无可厚非,与写作有关,只是一点需要纠正,不是作家。仅限写作爱好者。

    再次抬头,便看到了希冀的葡萄红。她总是上身穿一件碎花小棉服,棉服外面罩着一层薄如蝉翼的欧根纱,做工考究。棉服及腰,知性。利落。是个有品味的女孩儿,与我一成不变的黑外套、黑裤子、白色运动鞋相比,雅观不止十倍。我这个另类女子开始质疑自己的审美。觉得碎花是好看的,下次定要尝试一下。一如既往地美腿不停地来回移动着,使她超越我,又远远的与我拉开距离。这段距离恰到好处的让我能舒服的看到她整个背影和一点点侧脸。脸是白净的,其他一无所知。她歪着头聚精会神的看着身旁的男伴,仔细的聆听男伴的说和划。时不时微笑一下,我不确定那是微笑。因为我只能看到那一点点侧脸时时向上耸动一下。我猜测这一定是她在做一个表情时的肌肉连锁反应。我更希望这是微笑。

    什么人使得这个如此美妙的女郎这般开心?她全身散发的微妙的气息汩汩升腾,隐约掩住了清晨温煦的曦光。这日月难道也要因她而是去颜色?我不由得又去打量她身边的男伴。伟岸、挺拔,我快速的得出了两个结论。他穿灰色羊毛衫,做工精良的高档西装裤,褶皱处熨烫的整整齐齐,彰显出他的高贵品味。一双锃亮的名牌皮鞋,暴露了他的财富。像我这般家道小康的资产阶级是不会穿几千元的皮鞋登山的。除去舒适度,浪费同样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富人就不会考虑到这个层面。高贵、社会地位、财富,足够媲美身旁心悦神怡的妙女郎。我放下心来。但又觉得视觉上欠缺了什么,不尽完美。似乎是要接近那原因,又全然不得要领。这一切的背后还有我没看到却至关重要的因素,或是被我忽略的细节。总之不是十分完美,尚存欠缺。残缺针对品貌非凡的男子或妙曼的女郎,甚至于我自己的内心,我无从寻找。在这种极细微的矛盾中我结束了早上的登山运动。

    走出正门,习惯性扫视守陵人,确定他的岿然不动。车前面的银白色敞篷车早已开走。取了车,回家。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这样子唯妙的女郎搭配刚刚的银白色跑车才是美的。当然她骑上浅绿色的小巧电瓶车也丝毫没有任何违和感。纵使把这般美丽置于大众广厅之下,实属浪费了不是?有点抱怨她男伴的暴殄天物。

    中午,不想煮饭,便约了先生下班去吃云南菜。两人在寒烈无风的街上走了很长一段。饭后,他带我去看胡。午后的大湖波光粼粼,坐于岸边树丛说了好多话。大部分是我说他听,先生是个内敛的人,不善言辞,却从不嫌弃我的恬躁。屡屡总是认真的听,深切的对视。充满活力的双眼,一刻不停地上下张合的薄嘴唇,这些早已融入了生活,成了他生存的必需品。从认识到结婚、生子,他没有反驳过我一次。他说:‘你的一切都是极好的。随着你,我的一切也变好了起来。’我笑他,他便摸我的头,喊我的小名—傻丫头。

    起身,沿着湖边的青石板路,走上街道,左拐,走到尽头,便是军区大院。先生上班。忽然心血来潮,对着先生说:

    “明天周末,陪我一起山上走走?”

    “好。”听到了一贯的回答。我转身朝家的方向走去。

      大都市的周末永没有工作日来的拥挤、喧嚣。八点整,我跟先生便到了山脚下,我连忙阻止打了方向盘,准备拐向停车场的先生。指引他把车开到银色敞篷后面,停在昨天的同一个位置。不知道缘由,就是喜欢。我跟守陵人无疑是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同出一辙的怪异人。对于我的不大不小的无理取闹,在先生眼里全然不是怪异,无非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习惯。他早已适应,也有小心翼翼变成了得心应手。

    我注意到银色敞篷车前挡风玻璃上悬挂着一根银色的细链。细链下端吊起一个手掌大的米黄色镶边相框。相框里模糊分辨出是一张三人的全家福照。凑巧我的车里也有一张先生、我、儿子的照片。不同的是我的相框是粘在挡风玻璃下面的前檐上的,不悬挂、不晃动。挑选的时候,我也一度拿起细链爱不释手,转念一想,便又放弃。悬挂式的随着车子行驶颠簸,相框随之也左右摆动,视线受阻。实在是不妥帖。继而选了粘合的样板。一旦粘紧、固定,便再也无半点动荡。视线也好,心境也罢,前所未有的踏实。

    步入正门,藤椅孤零零的被弃置于门的右后方。独独缺失了坐于上面的人。下意识的又看向左手边,精巧的电瓶车一贯的立在那儿。心中稍许缓和。先生抬腕看了时间,八点一刻,竟比我以往早到一刻钟。怪不得,这个点守陵人也许在陵园做着清扫工作。我固执的为他的缺席找到了既合适又妥帖的理由。

    先生是个军人。经过烈士陵园,心情与表情便没由的严肃起来。我沉默,默契的附和着他周身庄严的气氛。随着墓园远去,先生放松了下来,我也松了一口气。

    说说部队的生活,好久没听到了。我轻轻的说。故意的歪着头看他。

    我很懂先生。“部队,以前的军旅生涯,”才可以让他侃侃而谈。如果运气好,我还可以一睹他喋喋不休的样子。他从被送入新兵连,讲到穿着正装成为征兵干部,下来到各地去征兵。包括路过家乡,亲手把弟弟拉上接送新兵的大卡车。讲了部队里数不清的第一次:第一顿饭――白水煮面;第一个离家的夜晚,便被起床哨声折腾了十几次;在会议室里,签下战书,写下人生的第一封遗书;第一次受伤,在简陋的医务室里,第一次看到了身为女医务员的我。并第一次情窦初开。

    肩章上的星辉一颗又一颗的增多,黄线也一年一度的由细变粗。有原来的一条变成两条、三条。肩章逐渐复杂、繁琐。唯一没变的便是那身军装。

    我一直坚持着歪着头看着他说话,时不时的微笑。我感觉到了脸上的肌肉上耸。先生忽然蹲了下来,我停住。

    “鞋带开了。”他为我系好,是个美丽的蝴蝶结。

    他站起身说:“你歪着头的样子真美,还是当年部队医务室里古灵精怪的傻丫头。”我窃喜。这个偷学来的动作带来了意外的惊喜。有心的女郎,既如此知道男人的审美。

      我挽住先生的胳膊,嫁于他我是幸福的。虽然我自知不是个美妙的女孩子。不像葡萄红那般迷人,无法拥有她好看的双腿。至少我跟她一样,都拥有这般倾心的男子。幸福感油然而生,先生也适宜的拍拍我的头,回应着我得小幸福。我又靠近了点,他索性拦了我的腰。第一次,他在路上这样放的开。我心里笑他,却不动声色的享受着这突如其来的甜蜜。

      娉婷、轻盈的身姿又一次从后面赶超了我,不,这一次是赶超了我和先生。男子的说和比划一如既往,女郎这次并没有歪头的动作,她微低头,手指轻握,可以看得见微微泛白的关节。她认真的听,没有微笑。我一下找到了一度困惑自己的症结所在。我确定问题就出在这里。他俩之间似是刻意,又像是无意识的保持着半米的距离。正是这狭促的间隙破坏了我的审美。让我的视角和心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变得如此美中不足。我突然产生了上前,把他跟她拉扯到一起的念头。把眼前的人儿用相机拍下来,回家用PS抹去那道长长的夹缝!也不失一只好主意。我对它深深的折磨过我表示不原谅。

    是爱人,又倾心,是什么理由让两个相互爱恋的人不能紧紧依偎呢?看着前面的这对璧人,我耗尽脑汁,也没能为他们编造出栩栩如生的故事。理由也没有。全身的锋芒,失去了以往的锋利。我知道所有的人面对美好的事物都不忍心去破坏它,包括思想的玷污。自己都不会答应。我这个怪人也不例外。

    这个想不通的问题下一刻竟被我找到了答案。看到答案时的我,很是懊恼自己压制不住的好奇心。

      已是下山的路。很快,我俩便走到正门出口。这次守陵人没有再让我失望,端端正正的坐在藤椅上。僵硬的姿态、迷茫的眼神、一贯的无动于衷。先生看到这怪异的老人怔住了。我没有阻止他走上前去打招呼的傻瓜行为,至少在我这里是傻的。我曾经也做出过这些徒劳的努力,都在被得不到回应的沮丧中消磨殆尽。即使如此,我也没有资格剥夺别人去执行礼貌这项权利。我站定,等待着他被忽视,再讪讪地回到我这里。我构思好了这一系列,剩下来的只是等待。

      他走近守陵人,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冲他笑一笑或伸手打个招呼。他盯着老人身上那串闪闪的勋章,足足五分钟。而后才又微微抬头,看向同样花哨的肩章。我对这些军衔、勋章向来是迷糊的,仅局限在它是代表军人这肤浅的意义上。再也无力去深究。如同女人的首饰,象征财富。

      有那么一瞬间,我产生了这样的幻觉;老人的周边是凝固的,空气也不例外。只要你离开大道,去接近他,他的一动不动便传染与你,你便也被固定在了这幅山水画之中。成为画里粗描的一笔。先生便是这样般被冻在了画中。我想张开嘴巴喊叫,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想去拽他回来,却迫于腿僵硬、挪动不开。无奈只好安静地继续看向那边。

      先生微微后退一步,站定。缓缓举起右手,敬礼。我惊愕。再看向守陵人,迷茫的眼神中流淌出了一些浑浊,嘴唇剧烈的颤抖着,迟缓艰难的举起右手回礼。那双手满是裂口、布满褶皱。粗糙,有一块块褐色的老人斑。我心中澎湃,心情无法言欲。

    跟先生一前一后走出陵园正门。因了刚刚的一幕,先生面上挂了些许不知名的情绪。他从口袋里摸出烟,站在车旁吸了起来。我没有阻止。闲来无事,我便研究起身旁这辆银色敞篷小车:精巧透着隽秀;线条柔美却裹藏不住野蛮。想不出何人驾驭于它才会珠联璧合,不会显得突兀。哦,天呢!前面不是有相片的吗?我几乎要为自己的想法欢呼雀跃。

      上前,趴在挡风玻璃上仔细的欣赏那张七寸照片。照片中间是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又白又胖的小脸上嵌着一个尖尖的翘鼻子。剪着西瓜太郎的发型。浓浓的眉毛下闪着一双大眼睛。穿着红背心、天蓝色短裤,下面被黄的的框遮住,只留着半截小腿。他的左边是一个戴眼镜的女人。毫无疑问,一定是孩子的妈妈。她长了跟男孩一样的尖尖的翘鼻子。长发披肩、瓜子脸、白净。不同之处是女子长者一双迷人的杏仁眼,是个美人。再看向孩子左边,这时,车门开了,我被吓得“啊”了一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我看到了熟悉的灰色羊毛衫。我不是在做梦,那一定是刚刚的惊呼声吓醒了照片上的男子!他从照片上走下来要狠狠地责怪我。我看着眼前貌若潘安的男子,一度失声。

      “女士,怎么了、”他开口询问。温柔,带有磁性;无半点责怪,也没有质问。

    我为自己的偷窥欲而羞赧,更为自己不小心被抓个现行而窘迫。支支吾吾道:“那个...那个...不好意思,我先生车技不好,车子停在您后面开不出来。我便来寻挪车电话来着。实在打扰。”我脑子飞速的旋转着,拿眼瞟向先生。先生掐灭烟头,走到我身边,一脸诧异的看着我。“打扰。打扰。”趁先生未搞明白状况之前,我拉了他的手便走。

    “没关系,倒是我妨碍你们,。抱歉。”男子微笑,上车,启动引擎。车子缓缓开走了。

    “怎么了?”坐在车上,先生回头看向惊魂未定的我,脸上写着斗大的不放心。

      “没事,开车吧。”我笑笑。

    一路上我都在想同一个问题,那半米的距离之间,承载的竟是一个家庭!我为自己想用PS把它P掉而感到可笑!

      接下来的几天,我的新书《黑夜》上市,签售会定在北京。一张机票让我短暂的飞离了这个南方城市。

    发布会、签名、与粉丝见面合影,应接不暇。凌晨,回到下榻的宾馆,又是通宵达旦的网络视频会。一周下来,精疲力尽。

      一切尘埃落定,我连夜买了返程的机票。不是放心不下先生,相反,只是不忍心他日夜担心于我。早一分钟回到他身边,便安心。

    日子又回到了以前的宁静。早起送先生上班,掉头,出市区。一路开向陵园正门。自从发现了这个车位,我便再也不去理会停车场边高大醒目的提示牌。我是个如此执着的女子。即使银色敞篷车好久没再出现。美妙的女郎与见过面的男子都凭空消失了。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带上耳机,古典的大提琴、动人心弦的古诗词。我又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走至半途,中年男子拉着步履蹒跚的老妪走在青石板路上。我被这个画面感动了多次。昔日的孩童步入中年,两鬓已生华发。年轻的妈妈更是老态龙钟,佝偻而行。在不同的场景,相异的国度,看过形形色色的母亲或抱着、或亲抚、疼惜着怀里的孩子,却鲜少看到健壮的孩子搀扶年迈的母亲。我拿出随身的拍立得,快速的按下快门。

      事情下一秒便戏剧化了。母亲是个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见到身边有人经过便大呼小叫,异常兴奋。儿子以往总也忍耐劝勉,今天照例弯腰附在母亲耳旁轻声耳语:“妈,别乱喊。这不是您孙子,是爬山锻炼的年轻人。”原来老人把这些奇装异服的年轻人当成了自己的孙儿。我忍俊不禁。

    今天,老太的兴奋比以往更加的厉害了。在她一次又一次的大呼小叫中,儿子也终于失去理性,猛地撇开拉着母亲的手,独自走出十米开外,才气喘呼呼的转头看向母亲。老太眼里满是惊慌,孩子般的撅着嘴,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牵着儿子的手还惯性的向前伸着,没来得及收回去。

    我猛地想起儿时,为了向母亲讨要一颗糖果,在商店大哭大闹!母亲淘遍全身所有口袋:除了一张水票,再无半点于钱沾边的东西。慌乱中低头抱起大哭的我落荒而逃的回家。母亲没有责怪不懂事的我,只是在无人的角落里偷偷抹着眼泪。男子,你就因为母亲的这点点任性,便抛开她无助的手?置她于慌惘中于不顾吗?我在心里责怪着男子。放弃了上前拉住老太伸着的手的冲动。毫无表情的逾越。

      “婆婆?”悦耳清脆的女声。

    我回头,看到了她的脸。

    葡萄红下长着一张标志的瓜子脸,肌肤娇嫩,美目流盼。桃腮带笑,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她葱白的手拉起婆婆一直悬伸的手,老太听话的随着她向前挪动。经过我的身畔,她肌肤如雪,样子秀雅。自有一股轻灵之气,让我为之所摄,自惭形秽。把老人的手递于她儿子的手里,神态清雅,无半点娇柔造作。天底下竟会有如此明珠美玉般俊极无俦的人儿,我竟微有陶醉。

    一切马上又回到了既定的轨道,我拿下耳机,定情的看着前面苗条的身影,今天,她一人。

      我想跑上前去跟她和盘托出,说什么呢?提醒她跟她相好的俊美男子有家室?如这般通透的女子怎么又会不知呢?我想告诉她,女人不要跟有家室的男人谈感情,尽管他是那样优秀。那半米的距离不是已经很好的回答我了吗?我还想说,女郎,要留最美好的东西,为要在不久的以后,碰到那个能陪自己看一辈子风景的人时,还是最美妙的自己。无需保持距离,他可以张开手臂,拥你入怀!可以在路上拦上你的腰肢,一如我和先生。我最后说,女郎,你应该拥有我这般的爱情。虽然我长了一双短粗的腿,拥有不尽人意的容貌。

      最后,我就像放弃拉老太的手一样,放弃了上前跟女郎攀谈。美丽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路的尽头。

    下山,经过守陵人。我依着先生的嘱托,向老人行了标准的军礼。先生说:老人是个哨兵。一动不动,是在站岗。放哨。他老去的残体,还在努力坚守自己的岗位。老人是个上校,与先生同一级别。

      以后的日子,我便再也没有登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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