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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矛盾自洽

幸福的矛盾自洽

作者: 深思宜写 | 来源:发表于2017-07-14 10:59 被阅读0次

    矛盾的相互制约是因为相互依存,相互的依存是绝对的,可以此消彼长,但不能完全的消失或不存在,否则没有矛盾的存在是无从存在的。存在只能在相互制约的动态中存在,在相互制约的动态变化中,使矛盾的性质慢慢的变化,这种慢慢的不断的改变,使现在的矛盾变得不再是以前的矛盾。矛盾所唯一不变的是矛盾的不断变化。在变化的相互矛盾和相互依存中,不变的是不平衡的自洽的存在。

    个人的幸福感可能是生理的化学反应与心理的预期和追求后的满足感的自洽性的结合的产物,像饥饿时吃饭和饭后的感觉是一种幸福感,但随着食物在腹中的消化和吸收,这种幸福感就会逐渐的消失,随着下一次饥饿感的来临,这种幸福感会转为不幸福感,转为追求幸福感的欲望、动力和行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能,一种一代一代的隐藏在基因中的本能。没有这种本能,人会难以适应优胜劣汰的法则;没有这种本能,人可能早已被淘汰。就像永远不会饥饿的人,会失去因饥饿而追寻食物的动力和行动一样,会失去由饿变饱的过程中的满足感一样,永恒的幸福感会使人失去自我实践发展的欲望和动力。而永恒的不幸福感是在无论多努力都无法获得幸福后的内心绝望和心理失衡。不幸福感和幸福感,永恒互为依存,就像一个钟摆的两端,但一会儿摆向左,一会儿摆向右,这样钟表的时间才会前进;就像一个车轮直径的两端,永远彼此相对,但一会儿此在上彼在下,一会儿此在下彼在上,永远作圆周式运动,此上升时彼下降,循环周始不断。只有永远的幸福感,人会懒惰无为而死;只有永远的不幸感,人会绝望而死。幸福感和不幸福感犹如心脏的舒张和收缩,在交替的变化运动中,才使血液循环不止,生命不息。

    人的适应的本能也许影响这幸福感程度的体验。无论是物质或精神所刺激的幸福感程度高时,人会逐渐适应这种刺激,随着时间的介入,同样的刺激可能激发不了当时的幸福感程度。同样按此逻辑,不幸感程度也受适应本能的影响,突然的巨大的不幸会使人肝肠欲绝,但可能一次次点滴的不幸会慢慢的使人对此麻木和免疫,直到适应。人的生存的本能也许会影响追逐幸福逃避不幸。生存本能的驱动力会使对不幸的恐惧所产生的激励大于对幸福的向往所产生的。

    人的期望的程度影响着幸福感。同样程度的得到,但期望值不同,幸福感不同;期望值越高,幸福感越低,不幸感越强;期望值越低,幸福感越高,不幸感越弱。同样的幸福感并不是因为同样的拥有,同样的拥有并不会导致同样的幸福感,拥有多者不一定幸福,拥有少者,不一定不幸。人是无法满足的,人的欲望是无穷的,人在适应了满足感后,进化的基因又撬动不满足的杠杆,新的欲望又出现,不满足感又占领了大片区域,满足感在角落中期待下一次的崛起。

    国家权利影响着个人幸福,加强放大着一部分人的幸福,同时以限制削弱着另一部分人的幸福。个人幸福又反过来约束着国家权利,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的加强会使国家权利的干涉的削弱。个人要服务国家,国家更要服务个人。个人的幸福有利于提升国家的强大稳定,国家的和谐繁荣有助于个人幸福感的提升。个人幸福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幸福,从贫穷到富有的幸福值会在富有后在时间和观念意识的力量下逐渐的下降,从贫穷到富有的幸福值可能会大于从富有到更加富有的幸福值。国家权利也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不断膨胀的权利,国家的权利的不断膨胀会使个人幸福值失衡和动荡,这种失衡和动荡会反过来影响这种膨胀,使两者逐渐的达到一种自洽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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