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张小敬时忘了一个他最重要的特点,是他内心的理想、即便被冤枉且冒着生命危险依然不顾一切地奔向目标的精神,用直白地话说就是在无利且有害的情况下依然奔赴理想,这是英雄的标志。同时这个特质和普通人的距离就一下子拉开了,至少我不具备这个特质。我是逐利的,同时我对生活也是无感的,不积极也不那么消极,活得很麻木。
冬天里的一个老太太抱着头闲逛时走到路边一处卖榛子的,没发现卖家,她就站在这看榛子。数秒后,从榛子堆四五米的对面小房子里冒出来一个中年男人,棉袄已然破败,胡子拉碴,没戴着帽子,出来的瞬间把敞开的衣服往中间合了合,小房子里大概率有暖气。老天太问,榛子怎么卖。男人说五十块钱三斤。老太太毫不犹豫脱口而出,十七块钱一斤。男人说对。以上生活片段是走路时经过看到的。我惊讶于老太太的心算能力之迅速,应该是生活磨砺。
昨天写张小敬这篇文章的感受是很开心的,心里有个客体供大脑思考,这本身就是个挺棒的事情,尽管它抽象、不被他人知道,但不影响其魅力。《长安十二时辰》是今年读的第二本书,第一本是《许三观卖血记》。坐在公交车上无所事事,突然脑子里浮现了许三观这个人物,这次写写他吧。
无论买榛子的老太太,还是卖榛子的中年男人,或是许三观,尽管他们背景不同,地点不同,但都是芸芸众生那没人认识且随时可以忽视的一部分。文如其名,整个是男主人公卖血的故事,同时反映了时代、人、环境的气息,除了结局还算是happy ending外,处处渗透着疲惫和无力、绝望和无能。
整个故事自然是许三观为主角,我读过后的第一印象是在他最为了解自己,也了解自己得来的生活是怎么来的。当看到他的那两位朋友因为卖血而死伤他的内心活动可想而知,读者在那一刻也不自觉地成了许三观,我们也是一路跟着他走过来了的。人物因此而更加饱满,无论是作者笔力如何,在读者代入的过程中,无形中又加重了这个人物给人的印象。卖血,如此触目惊心的动词,它承载了一家人生的希望,同时又“自损八百”。现在想想,那个看上去较为美好的结局确实是给读者的安慰。根据小说外的现实情况,我们有理想相信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剧,如果真的是,至少读者是很难承受的。至少我,一个悲剧会在心中回荡数日。
如此种种也并不代表这个小人物很幸福。“小人物”这个词最开始我是从周星驰电影中慢慢开始有人说,把所有的小人物称之为小人物。到今天也是,这个词我听来总是稍显别扭,“小”,还算是“人物”吗?我觉得这不过是文字的温情,俗称给点面子吧。很可悲可怜的一个描述、一个词汇。那么,张小敬时小人物么?和“圣人”比他肯定是,但又不是最底层的小人物。许三观也不是混的最惨的小人物,但我们终究不想看到更惨的人了。惨,永远会有更惨,但我们永远不喜欢看到比较后的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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