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篇文章中看到一句话——“鲜少有负面新闻爆出”,读着特别扭,感觉“少”字特多余。
文章截图印象中“鲜”字读三声的时候,意思就是“少”呀,比如成语“鲜为人知”,意思是“很少被人知道”。再比如《爱莲说》中的“菊之爱,陶后鲜有闻”,对菊花的喜爱,从陶渊明以后就很少听说了。
既然“鲜”字本身就有“少”的意思,那为啥还要在“鲜”后面再用一个“少”呢?表达同一个意思,却用了两个词,不是多余了吗?如果是想强调“少”的程度,可以说“很少有负面新闻爆出”,不强调程度就直接说“鲜有负面新闻爆出”好了。
为保险起见,又查了一下词典,里面果然有“鲜见”“鲜有”这些词,印证了我的想法。
在打字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容易出现错别字,也会遇到自己拿不准的词,所以最好在文章写完后多读几遍,认真检查一下,看有没有错别字,有就赶紧改正,拿不准的词也要查一下词典,弄清词语的确切意思,才能判断用它合适不合适。
我想,有了认真负责、不嫌麻烦的态度和做法,就能把错别字减少到最低限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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