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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喜欢过

被喜欢过

作者: 左右酒窝 | 来源:发表于2024-04-24 11:57 被阅读0次

    文/曹吉芳

    穿过人海,只为相遇

    一大早,门外两个中年男子一边铲雨水,一边欢快地吹着口哨,声音清脆悦耳。

    也曾经青春年少过,我想,这两个男人,年轻时一定没少吹口哨吧。年轻时吹口哨,是为了引起心仪姑娘的注意吧?铁锹擦着地面,随着手臂的节奏,持续不断地发出刺耳的“嚓”、“嚓”声。年轻时的阴谋得逞与否,我不可知。

    如今吹口哨是对往事的回味,缅怀,还是排解心头的寂寞?

    可是,口哨声中夹杂着的嚓嚓声,让我心烦意乱。如果是单纯的口哨声,听起来还蛮享受的。那样,心情还是很美的。

    早晨,急急忙忙地干完家务活,空闲时间,我一般都在看书。特别享受那种沉浸在文字之中,思绪由文字牵动着或喜,或悲的感觉。觉得精彩之处还要圈圈点点,余兴不足时,再拿出本子笔摘抄一番。在我有限的认知里,我认为的好文章,就是能引起我的共鸣,让我感觉熟悉、亲切、有时也悲痛着的。

    此时的噪音破坏了我的宁静,让我无法静下心来做我想做的事情。我变得急躁,几次试图平静下来,都以失败告终,我几乎崩溃了。

    如果时光倒流,我豆蔻年华,而门外那个干活的人是我心仪之人,那么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阳光明媚,空气香甜,他脸上有最夺目的光彩。如果是他在铲雨水,即使没有口哨声,只有嚓嚓嚓的声音。那我脑际也会万象丛生,也会把它当作一曲美妙的乐章来听,内心生出千万柔情,因为他在这里,声音来自他处。爱屋及乌,此时与他有关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而我脸上飞起笑靥,心里早已桃花朵朵。一种声音,让我迷恋陶醉。一缕情,让我的心慢慢靠拢。这一切都是情非所已,看似可笑,可又是那么顺理成章,合情合理,只因他是我想拥有的。

    取悦我,欣赏你

    上中学时,我住在婶娘家,为了少走路,我每次穿过几道田埂,迈过坍塌的学校围墙,就进了校园。每次路过田埂时,地里有两个干活的男子便扯起嗓子唱:这个小妞长得美,矮矮的个子,罗圈腿。生性强势的我,并非是个受气的主。可我看着他们一副泼皮无赖的样子,再看看自己,势单力孤,无奈之下,只好假装没听见,每次逃也似的离开那里。

    谁知我的忍耐,让他们看到了一个胆小懦弱的我。换来了他们的变本加厉。那一天,我经过时。他们本来在地里干活,竟然快速地站在田埂上,挡住了我的去路。更可恶的是,他们一个伸手要拽我的辫子,另一个更狂妄,竟然把手伸向我的脸蛋。我用两只胳膊遮住了脸,惊吓之余,又气又急一脚踩进玉米地里,踩倒几棵玉米苗以后,我仓皇地逃远了。

    回到家,我把这事儿告诉婶娘。知道了真相的婶娘,笑着骂了一句:这两个坏小子。婶娘告诉我:这是她娘家的两个远房侄儿,他们的父亲死得早。母亲管教不力,这两个侄儿从小调皮捣蛋,学习一塌糊涂,初中都没上完,因为打架斗殴,双双被学校劝退。最后,婶娘安慰我说,两个坏小子,看我怎么收拾他们。由于婶娘出面,两个坏小子知道了我们是亲戚关系。下次路过时,虽然嘴里还调笑着,但不敢有所举动。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还有续集。

    不久后,看书的时候,偶尔看到一段话:如果一个男孩喜欢一个女孩的话,就会在她面前表现的特别“坏”,以便引起她的注意。如果这段话说的是真的话,想想自己前段时间的遭遇,那哥俩应该是喜欢我了吧。我是不是应该暗自得意呢,毕竟被人喜欢是一件美好的事情,至少比讨厌强。

    可,此时的我,却如此的奥恼和气愤,两个没爹,学习不好,又坏的男孩竟然喜欢我。谁都想占有更好的东西,可他们为什么偏偏要注意我呢,难道他们认为我就配得上让他们喜欢吗,难道在他们的眼里,我和他们一样吗?可我明明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我配得上更优秀的男生喜欢,为什么偏偏是他们呢。

    这样想着,我便觉得这两个男生太可恶了,我觉得他们的行为鄙视了我,甚至是玷污了我,贬折了我。越这样想着,越难受,越气愤感觉自己好像踩到了一坨狗屎上,恶心极了。这种感觉越来越让我不是个滋味,尽管在婶娘的警告下这两个男孩已不再一起纠缠我,可那种被侮辱的感觉,如今又被发酵了,味道愈发强烈。挥之不去。此气不出,誓不为人,我决定报复。

    美好,不曾遗忘

    堂哥是校篮球队的,一米九几的个头,身强力壮。如果打架的话,别说出手了,只要在哪个男生面前一站,眉头一拧,双眼一瞪,那个男生立马矮了半截。我决定找堂哥给我报仇,把他们狠狠揍一顿,最好来一个狗吃屎。听我羞羞怯怯地说完,堂哥笑得弯了腰,差点岔了气。看到我又怒又气的样子,棠哥摸着我的头说:妹妹尽管放心,敢欺负我妹妹,我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跑,

    过了几天,我去找堂哥,问他事情办的咋样了?堂哥告诉我:就他俩,我像拎小鸡一样把他们摔在地上,让他们口鼻流血,跪地求饶。我想象着那气派的场景,还有那狼狈的哥俩,觉得十分解气,不禁开怀大笑起来。

    刚高兴了一天,我就发现上当了。下晚自习回家时。我看见堂哥和那哥俩坐在路边的啤酒摊上喝酒,还猜拳划令,笑声不断,兴致浓时,还不时地勾肩搭背。“骗子”两个字从我嘴里飞出。从婶娘的嘴里,我知道了,原来他们是初中的同学。谁叫自个识人不明,被人出卖了,只好自认倒霉。

    如今回想那段往事,觉得那哥俩好可爱,至少算得上一个敢爱敢恨的人。人活着不应该像一潭死水,一切的情感都藏在里面,缺乏鲜活。年轻时,想说的,想干的,就大胆地说,大胆地干,即使失败了,但至少曾经的我们有那个勇气,而不是唯唯诺诺,欲罢不能,空留一肚子的遗憾。即使没有结果,至少我们收获了记忆。

    没有一个人活到老时,回过头,嘲笑自己年轻时感情的冲动。如果当初,他们是我喜欢的,心仪的,那么那些缠绵悱恻的爱,或许惊艳了时光,又给我们留下几许的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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