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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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户人家无故发生了火灾,刚从外面回来的妈妈不顾一切冲进火海,因为屋里躺着她年仅10天的女儿。但是似乎一切都太迟了!大火非常凶猛,将房间里的家具全部烧毁。让她绝望的是是,房间里没有宝宝,连尸骸也没有!消防员残忍地告诉她,因为大火太大,宝宝已经被烧为灰烬……母亲崩溃得几乎精神失常。6年过去了,当这位母亲渐渐忘记了伤痛,尝试让自己过上正常的生活,在一次朋友生日聚会上,一个有着可爱酒窝、美丽黑发、似曾相识的眼神的小女孩吸引了她的目光。强烈的直觉告诉她,面前的女孩就是那个火灾中“丧生”的孩子!最后证明,她的直觉可怕地正确,6年前的那场火灾是为了掩盖偷走孩子而人为纵火。母亲的直觉,在6年后认出了出生10天被大火“烧为灰烬”的女儿。
有时候你只需要相信自己的直觉,大胆尝试,看看你会去向何方,你也许会达到一个更神奇的地方,而单凭逻辑是永远无法到达的。因为感官的非凡感受力,相比于男性,女性更信任直觉,她们往往能具有一种如同通巫般的直觉,她们捕捉看似毫无关联信息的能力堪比超人,一个飘忽的眼神、一个无意识的动作被她发现,她往往就在心底起了涟漪,而且能跟几个月前甚至很多年前的某事或某句话瞬间关联,可怕的是,她通常不会错。
我觉得,父母与子女之间,本来就具有某种如同粒子纠缠似的联动状态,可以形成奇妙的心理感应,我时常能够感觉到,这是真实不虚的。但为什么很多父母与子女之间还是彼此误会,不懂得对方的真实需求呢?我觉得是因为很多父母不用心陪伴和了解子女吧!孩子是投奔父母而来的,不是外婆和奶奶,来自父母的守护与亲密是不可替代的。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人和自己的连接都已经不够紧密了,人们都主要用头脑工作和生活,很难关注到自己的心。因此,很容易丧失直觉,尤其是母亲对孩子的直觉,要靠书本或他人才可能了解些许,而不是与当下的孩子真实地相遇,因此对孩子的需求不敏感,察觉不到,同时,也因为此,父母更加不了解孩子的心理行为,这会导致他们陷入更深的焦虑、隔膜,最后在同一个屋檐下至亲至疏,无话可说,渐行渐远。
当然,我承认,和理性力量一样,直觉在不同人身上的强弱程度也不一样。那么如何认识直觉呢?帕斯卡尔在《思想录》一开篇中,就提出了几何学精神与敏感性精神这两个概念,并将二者严格加以区别:几何学精神是指以几何学代表的逻辑推论方式,与之相对的敏感性精神,则是指心灵的直觉或敏感,或者曰直觉的精神。前者适用于科学特别是数学,而后者属于信仰,宗教信仰。依帕氏所言,敏感性精神的原则“几乎是看不见的,我们毋宁是感到它们的而不是看到它们的;那些自己不曾亲身感到过它们的人,别人要想使它们感到,那就难之又难了”,因为这类事物的对象,“必须有一种极其细致而又十分明晰的感觉才能感受它们,并且根据这种感受做出正确公允的判断来”。这种直觉的基本特征就是:“在一瞥之下看出整个的事物来而不靠推理过程,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这样的”。它在一瞬间中突然感悟到了“整个的事物”,于是,心灵恍然大悟,茅塞顿开。我觉得,帕斯卡尔在学术上的最大贡献,就是他把逻辑区别为两种:理性的逻辑与心灵的逻辑。直觉看似非理智,但同样能够合道,因为直觉也是逻辑之一种。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甚至提出“直觉高于理性”,他认为理智或科学只能认识物质世界,认识假象,获得暂时的相对真理,而不能得到生命(精神)的、永恒的、绝对真理或世界的本质。用柏格森自己的比喻,用概念去把握纯粹运动性的实在,就如用一个空网去打捞一条川流不息的河流一样,其结果只能是把实在的真正本质——绵延放过去了。所以,要回归永不间歇地冲动变化的“绵延”(duration),柏格森提出直觉主义,提出把握“生命冲动”这种真正的实在,只能靠非理性的直觉。
掌握所有的事实,做出清楚且无可辩驳的选择当然很好,但人生并不总是如此。我认为首先要尊重自己的直觉,一个人的直觉往往代表你内心真实的想法,而当你了解了自己的想法,你才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就是史蒂夫•乔布斯所说的:“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教条所限,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的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其他一切都是次要。”
说到直觉,以爱情为例,靠直觉爱上的,往往是个性及其鲜明,或与自己差异很大的那类人,相处中,才发现他身上吸引我们的那些,也会将我们磨得皮开肉绽。爱情最吊诡的一点是,它属于非理性范畴,是人性中非理性因素的一次或大或小的爆发。在爱情发生时,一切理性因素全都远远规避,违反现实的规范,违反世俗的观念,金钱权力社会地位全都不在考虑之列,就连根据身体特征建构起来的行为规范,如年龄规范、性别规范、美丑妍媸之类全都被抛到一边。它像极了一股汹涌的水流,无坚不摧,一旦受阻,会变得狂暴,有杀伤力。于是有人决定不再跟着感觉走;决定不再需要那种电光火石,欢乐与痛苦同样深重的爱;决定将爱情与婚姻分开对待;决定相信有一种男人注定只适合恋爱,于是她通过各项繁琐的条件匹配的理性分析,走向了一段势均力敌的功利婚姻,虽无激情之爱但却可以过一种普通温馨生活。至于哪一种好,在于她信赖理性判断,还是情感判断。理性判断会消伐情感的丰富性,而让事物索然无味,因而也就不会失去理性选择的能力。喜欢一个人不会痛苦,爱上一个人才会刻骨铭心地欣悦和痛苦。但虽然爱情有时会变成如此凶险的一件事,古往今来还是一代代人前仆后继沦陷其中,在其中炫晕和失控。爱情会让人神经质般细腻,如同此文开篇说到的母亲与孩子的粒子纠缠作用,心心相印就是直觉般的心灵感应,与心爱的人在一起,不需要言语也能感受到对方的的气场变化。不过,如果你真正投入的话,爱情要求的就是全部的投入,这个需要非常大的能量。多少人觉得爱情当中的能量过于巨大,自己承受不起而主动放弃。我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相信自己的直觉,什么时候不能相信;我们如何在职场和个人生活中作出更好的选择,的确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最后,我们通过各自的选择,领受了各自不同的人生。
你问我选哪一种?我会安静而勇敢地追随真实的直觉,而且以我生命所有,捍卫并保有它的纯粹。人类很自负地认为自己拥有自由意志,我们确实容易有这种错觉。不过受弗洛伊德的影响,我一直觉得人绝大部分时间是受自己“潜意识”支配的,而直觉,就是历千万年之经验而形成的微观智慧,冥潜于灵性的最深层次,偶尔升上来,必是大有作为。宏伟、精彩的事物,都是由人的本能直觉来成就的。若有神助,其实是人的自助。只是直觉最为敏感脆弱,一碰即碎,稍有冒犯,便会逃走,一起贪念,便会消失。当下在信息海洋中打滚,淹没在海量交往与海量信息中,更是渐渐失去直觉,接受的信息越多紊乱,洞察力就越低下。那从高处、远处,触及那里,这里,穿透过来,又穿透过去,电光火石一般的刹那领悟,已越来越不易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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