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程序设计5大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 开放封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 接口分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各原则首字母组成单词SOLID
单一职责原则S
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其变化的原因
人类进入工业化时代,每个人有各自的分工,不再像农民,不仅需要耕种还需要浇水收割等一系列工作。在工作中,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分工,程序员、产品、售前、售后等等,这样当一个环节需要修改时,其他环节不需要改变。代码需要修改、产品设计发生变化、售前售后过程改变等等,只需要一类人或者说一个类进行改变,其他人并不关注这种变化。
开放封闭原则O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修改是封闭的。修改需求不可避免,而对代码的修改又是容易出错的。
永远不变的就是变化。无论是客户还是产品,都有极大的可能需要修改需求,为了减少工作量,或者说为了保证质量,不应该对源代码就行修改,而是要在其上进行扩展。
里氏替换原则L
子类可以替换父类并且出现在父类出现的任何地方,子类 is a 父类。
父类应该尽量以接口或抽象类的形式出现
父类的实现应该交给对应的子类来处理,调用者调用的是父类的接口,而实际上是子类的对象在做处理。因此,要求子类能够替换父类出现的所有地方。按照这个要求,扩展父类得到新的子类时,可以不影响调用者的使用。
接口分离原则I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要使用单一的总接口
可能本来一类事物都可以继承自一个单一的总接口,但是当需求改变的时候,可能此类中的新事物不能继承其中某些功能,则需要将接口分为几个专门的接口。比如,汽车都有加油和行驶的功能,而新出现的特斯拉则不再需要加油,因此应该将加油与行驶两个接口进行分离,再为特斯拉增加充电接口。
依赖倒置原则D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具体应该依赖于抽象,而不应使抽象依赖于具体。
要求对抽象进行编程,而不是对实现进行编程。
司机要开车,司机属于高层模块,而汽车属于底层模块。如果,汽车型号确定了,那么司机的操作需要依赖于汽车型号,而当型号改变时,则需要对高层的司机类进行修改,简直令老司机无法忍受。可以由司机类依赖ICar汽车类的接口,这样就可以变换汽车型号而不影响司机的驾驶;或者司机类依赖IDriver接口,汽车类依赖ICar接口,而由IDriver调用ICar中的操作。
避免了实现类之间的相互依赖,当有新的子类出现时,可以通过添加少量代码来实现。
PS.迪米特法则
有时候有人会说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有6大法则,迪米特法则说的是类直接应该保持低耦合。尽量减少类直接的通信,从而减少相互之间的耦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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