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观经济发展不同与其他国家在于目标明确。
根据2023年11月3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锚定的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趋势和我国发展条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明确“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六大主要目标:
一是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是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三是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
四是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五是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六是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这些目标中,经济发展是基础。
这就需要政府对于宏观市场经济发展进行调控。调控的基本目标包含四个方面,即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总水平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在实际操作中,决策者的宏观调控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坚持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重大原则。
三是以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为重要途径。
四是以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遵循。
这四个方面中,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要目标,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在协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基础上对我国宏观调控目标体系的进一步优化;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是运用多样化政策工具实现多元化政策目标,增强宏观调控协同性和有效性的主要抓手。加强党的领导是协调各方、形成合力,确保实现调控目标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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