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正式拉开“挂证”专项整治序幕。
进入12月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集中公布了一批“挂证”名单,以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人员“挂证”居多。
结合到之前的,社保归税来看,虽然现在仅仅只是企事业单位将社保移交到税务部门,但是也可以看出大形势下,严查“挂证”是必不可少的了。
而且不仅仅是针对“挂证”的个人,这次的处罚也同时涉及到了企业。2018年12月27号,福建就开出了关于“挂证”企业的处罚。
福建省住建厅对4家企业进行了通报:福建省豪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世纪平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泉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成隆建设工程有限公。省厅决定对上述4家企业的违规行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予以信用扣分。
被查原因:隐瞒员工不在该企业工作的事实,为其申报二级建造师注册并提交虚假劳动关系证明,存在以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注册证书的行为。也就是说这4家单位都是“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
标经理所在的广东省也下重拳打击“挂证”行为,五部门联合发文,开展为期10个月的专项整治。
1、专项整治范围: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相关单位、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后复核工作,严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获取证书;做好证书跟踪问责,在考试、注册审批时严格核查。
3、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
4、“中介”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证书的,依法从严查处。
5、对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处理。
6、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办理注销注册的,可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申请直接办理注销。
7、除资质许可外的行政审批,不得将职业资格作为审批条件。
8、明确问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除了广东以外,江苏,湖北,河北,甘肃,黑龙江,安徽等省市也纷纷出台关于“挂证”的管理制度。相信这一次国家也是加重力度打算严查,各个企业赶紧进行自查,以保证自身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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