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的故事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听音乐?大概是很小的时候,那个时候家里放磁带的录音机是我最喜欢的家具。欢快的歌曲让我开心,一个人载歌载舞,即使我的舞姿像个木头人一样机械,那也是我的欢乐。后来是抒情的钢琴曲,我还记得是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磁带,是我最喜欢的,因为有一次临近考试,我失眠了。各种办法都试过了,依然睡不着,窗外月明风清,我很清醒,着急也没用。后来妈妈给我放了音乐,在抒情音乐的节奏中,我缓缓入眠,后来对音乐的热爱也从此结下不解之缘。
20年前我们听歌的时候,用的是家里的磁带+双卡录音机就是最好的设备。在漫长的存储信息长河中,磁带是80后青少年时期的媒介载体,在我印象中第一个听音乐的储存设备。
后来,大概是2003年的时候,第一次看见朋友用随身听——Sony Walkman,在那个年代,这样一台操作简单,插上耳机揣进口袋里就能享受音乐的小设备,是当时听音乐很酷的一件事,就像夏日要喝雪碧一样是件很帅气、很快乐的事情。虽然我如今只喝白开水。
最后,我也拥有了自己的轻便的MP3,插上耳机的那一刻,世界只属于我自己,耳机里的歌声与微笑大概也是自由的快乐。
从身临其境的音箱,到独自享受的耳机;从人生第一款耳挂式耳机,到头戴式耳机;从无干扰的有线耳机,到真正无线的蓝牙耳机。如今,听歌还是我最简单最舒服的快乐方式。
曾经,它装着我们用铅笔修磁带的童年,装着每晚听walkman入睡的青春。现在磁带已经是一种收藏级别的快乐。
我们总是试图存储一些东西,原始社会我们在洞穴上刻下壁画,现代社会在纸上写下文字。我们用画笔勾勒线条,拍照片记录生活,在墓碑上刻下人的一生。我在自己的百度网盘搜索自己喜欢的歌曲,发现我的存储路径大抵如此,随着时代而变化。有动感的跑步专用音乐,有缓慢的轻音乐,有孩子们喜欢的儿歌,也有深情的歌曲,无论哪种音乐风格,都是当时我的最爱。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是我抄歌词的时候最喜欢的一句歌词。相信有不少人都会在煎熬时想起这句歌词,想起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自己。青春飞扬18岁的时候也会在江边唱这首歌。虽然那时候唱歌也会跑调,但是一元一首的露天卡拉OK我也唱的很投入,那个微醺的自己拿起话筒自信到全场仿佛属于自己,虽然有人要请我们唱歌,我和好友还是潇洒的自己买单,然后扬长而去。
2004年,国际知名乐团迈克学摇滚将张学友的《吻别》翻唱《Take Me to Your Heart》,让其风靡全球。其实中英文版本的我都喜欢,虽然当时很多人用英文版做铃声,我还是钟情于歌神的原唱。
《挪威的森林》这是一首凄美却不哀伤的歌,总能带给你温暖的安慰。我记得MV版本里,伍佰有一句话:“来来来,喝完这一杯,还有三杯。”然后我们每一次在KTV唱歌的时候,必须再来一杯,举杯庆祝自己的青春不再。
“有没有一首歌,你听了会哭?”估计回答频率最高的,就是刘若英的《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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