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江苏东方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的一份终止劳动合同公告上显示,靖江市人民法院于当天裁定包含东方重工在内的7家公司合并破产。
公告内容显示,7家破产公司分别为东方重工、江苏新东方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江苏海神船业有限公司、靖江东重钢结构有限公司、江苏东方海洋装备有限公司、江苏慧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家破产公司的实控股东为JE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JES国际控股)。
2015年3月,东方重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2015年10月,泰州中院受理东方重工重整申请,东方重工企图通过假破产逃避债务,但破产管理人在核实资产时发现问题,从而牵扯出上述6家关联企业,这几家公司在经营等方面高度混同。
2016年4月,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提出合并重整申请,法院裁定7家企业合并重整。这期间,东方重工对外发布招募公告吸引重整投资者,但都无音信。
来源:龙de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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