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看来,说不定社会本来就是疯子的集合体。
疯子们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撕咬、互相辱骂、互相争夺,这个整体像细胞一样分裂再生、再生分裂地生活下去,可能这就叫社会吧。
在这个群体里,明事理、能分辨的人反而成了障碍,所以建了疯人院,把他们关进去不让他们出来。
这样一来,关在精神病院里的是正常人,在精神病院外面的才是疯子。
疯子如果势单力薄,到什么时候都会被当成疯子,可如果形成群体,就有了势力 说不定就会变成正常人。
大疯子滥用金钱和势力,让众多小疯子为其服务,胡作非为,反而被人称为大丈夫,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
也许在作者的那个时代的社会,就是一个疯子当权的社会。卑鄙无耻的疯子们有权有势,于是狼狈为奸,物以类聚,最终打着“正常人”的名义宣扬“所谓的正义”——将忠诚正直者圈禁在“疯人院里”。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精忠报国之士——岳飞。在疯子们当权有势的朝代,岳飞的保家卫国,奋起反抗只能被扣上“疯子的行为”的帽子。最终,这份正常人的正义感爱国情被残忍地淹没在九泉之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