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想到,我会默默地捧红了一个“网红”。
那天,我在微博上发表了一篇长微博,讲述了一个江西男子去老挝买老婆,最后老挝女孩去公安局报警被遣返的经过。写这篇文章的本意,是想谴责那个转发并且评论的加V自诩“新闻调查记者”的微博账号,新闻报道需要真实而不是片面客观,没想到却让这个江西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微博上迅速蹿红。
他的微博上充满着一些毁三观的言论,大家都当看笑话一样去他的微博下面围观,甚至谩骂。可是,尽管这样,他还是成了所谓的网红。他也知道自己很丢人,一再说要关闭微博,可是不出几日,就开始出来在微博上说愿意帮人打广告,100块一条。
而且,还真的有人愿意花钱请他做宣传。
网友发私信告诉我这件事。那个男的微博下面早已炸开了锅。大家义愤填膺地要去举报垃圾营销,有的网友在评论区连续复制粘贴十几条以后甚至被拉黑了。
我在评论下@那个店家,这样做真的合适吗?
让一个在微博上口碑如此差的人做广告,你们就不怕给自己产品挖了个坑吗?
更重要的是,一个如此厚颜无耻的人,凭着出位的语言成了所谓的网红,却可以利用这一点点热度来赚钱。是不是,只要成为了所谓的网红,就可以轻轻松松地赚钱?又是不是,为了成为所谓的网红,什么都可以不顾?不顾尊严,不顾基本道德!
我想,是时候换个角度来看待网红了。
炒作原本是营销的一种手段,近年来,为了增加吸引力博得大众的关注,有些网红的言论、行为越来越出格,像小丑一般上蹿下跳在网络上活跃。这些小丑成了大多数网民无聊时的解闷工具,也在网络上渐渐积累了一定的人气。我们看不惯他们,有的人甚至会对他们出言不逊,可是这并不影响大多数网友对他们的兴趣。
我们总是说,生活中应该充满正能量,可是,这些负能量爆棚的网红却在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言论自由,并不是无底线的自由,而是在遵守法律遵守基本道德的约束的情况下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一个人喜欢什么,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别人无权干涉。可是,扮丑不应该成为一种网红,因为我们需要告诉那些还没有形成是非观念的孩子这是不对的:不是厚颜无耻就可以出名,不是“出名”了就可以有钱赚。在这个被网络包围的时代里,我们更应该以身作则地告诉孩子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我们怎样,中国就怎样。有的人在网络上发表了奇葩的言论,做了奇葩的事情需要我们去围观,去批判。可是,这种关注度应该适可而止。
还好,那个找毁三观的男子做广告的商家最终删除了自己的广告链接。
如果他的微博里有更多的人找他做广告,我想,我会内疚的,因为,我竟默默地成了这件事的“帮凶”。这本不是我写那篇文章的本意,却出现了我无法控制的局面。就像这个我们眼里的奇葩男子自己在微博上说的那样,希望大家都散了,不要再围观他。我也想说,不围观,不谩骂,没有关注,就没有所谓的网红。
我希望你们,忘了他,忘了那些很多个和他一样的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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