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一直以为,写日记,是为了铭记。
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写下来,是为了忘记!
我这次回广西,把中学时期积累的十多本日记本都带回来了,以前一直不带回来,是因为我隐约记得里面有写我喜欢的男生,担心拿回来被老公看到惹不必要的麻烦。
今晚跟儿子炫耀,让他看看我三年写的字,十八本!密密麻麻的字!可知以前字写得好完全是因为勤奋!
于是儿子很好奇我都写了啥,于是我读了两篇日记,我竟对里面记下的事毫无记忆!哪怕是照着文字仔细回想,我仍记不得一丝,甚至里面写了某个人,我也完全没印象。
太奇怪了,不是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吗?怎么写下来了也没有帮助我记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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