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年初四,我来公司加班了,加班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就是把我们作业区的加班总人数点点清楚,然后发部门汇总,部门再上报公司。
说起加班,必然得说到一个公司的加班文化。这个说起来有点复杂,我得慢慢地说。
首先,我先大概的介绍一下我们公司吧。我们公司是造船厂,属于国企单位,有着十几个部门,当然这些部门又分为职能部门和生产部门,还有辅助配合的部门,而我是在一个生产部门。公司的员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本厂正式工,二类是点工,三类是劳务承包工。
正式工里面又分在册员工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为在册员工,而我混了十几年,还依然属于派遣员工,当然在册员工待遇肯定会比派遣员工待遇好,交金方面也比派遣员工多的多,另外,正式工按工种分,又可以分为工类和员类,比如什么装配工和人事员这样的,而工类人员有加班费,员类是没有的,我属于员类,用部门领导的话说,员类员工其他方面的待遇比工类员工好,我是没感觉到哪方面好了。
点工,其实是配合部门做一些承包劳务队不愿意做的小活,按时计算工资,超时给算加班费,不过正常情况他们每个月都会不少的加班费的,因为周末他们也都上班。
而劳务承包工就有点复杂了,一个部门的劳务承包都不会只承包给一家劳务公司,比如我们部门下面就有九家劳务公司,每家劳务公司给工人的待遇都多少会有点不一样,有的公司会给工人买社保,有的公司不买,有的人买的是上海的社保,有的人买的是外地社保,物量充足的情况下,需要加班的,有的公司会给加班费,有的公司可能纯粹按物量单价来给工人计算工资。而物量不足的情况下,大部分公司为了留住劳动力都会有个保底工资,当然这个保底工资肯定也会有所不同的。
前面这些只是说的劳务公司自己内部给予员工的待遇,当然我们这个大型国企单位对下面的劳务人员也会有些其他激励措施的,比如年终奖,下面的劳务工也是有发放的,但是这个年终奖可能要分个四五次发给你,也就是说,你要拿完前一年的年终奖,那你的这一年可能就过去了一大半。还有春节留下来加班的,公司会另外给算加班费,当然,好像也是要分几次下发,我记不太清楚了。
往年,公司春节正常放15天假,工人们留下来加班可以拿到15天的加班费,所以往年春节留下来加班的人其实也不少。今年,因为疫情,公司临时把假期缩短至7天,本来15天的加班变成七天,中间还有四天全厂放假的情况,所以加班日期和加班工资几乎在放假前都是扑朔迷离的,直到放假前五天,才公布加班日期共算八天,节前四天,节后四天,至于他们的加班费每天多少我还是不知道啊,好像并不比往年多。
在2020年以前,我们部门大部分一类员工是没有加班费的,2020年三四月份开始他们也有加班费了。一开始看到部门的这个政策,我真的是非常惊喜的,总算是我们也盼到加班费了。因为周末,部门里每个科室都会安排两三个人值班,以前值班,都是开调休单,有这张单子,你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里休息,正常情况是你值班几天,换几天的调休单,然后换几天调休。但是作业区事情一多,加班就多,而部门的规定是调休单最多开满七张,而且必须当年用掉,这问题就出来了,很多人加班加的很多,多加的班,既没有调休,也没有加班费,确实严重影响着这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是工作十几年,也一直这么过着,抱怨归抱怨,大家也都习惯了。
突然有加班费了,我以为是部门所有一类都有了,让我兴奋不已,甚至于我们部门人事员跟我说加班费跟我没关系时我都不信,我以为她只是在说笑而已。事实是,她真没有说笑,整个部门五十几个人,有十几个人是没有加班费的,而我就在那十几个人里面,用领导的话说,只有那些必须要加班的人才会给加班费,而我们这些则是属于可加可不加的,我们这些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自己需要调休的,自己来申请加班,然后开调休单,正常情况部门不会安排我们这些人加班的。哼,对于我们部门的这一项规定,我真的是非常无语了,明明是一项非常激励人心的政策,可为什么要在激励一些人的同时打压另外一些人呢?为什么要突出这样的不公平呢?那些加班的人,一个月加个五六天,和五六个人一个月加一天,对整个部门能有多少影响呢?
我因为手上有些活本来是需要周末去做的,后面领导说给我涨个几百块钱的绩效,让我自己看着做,可以选择周末加班去做,也可以平时空闲的时候去做,一开始想想,也还好,就答应了。结果后面拿到工资单,涨的绩效变成了部门奖励,这部门奖励哪里一直有的啊,领导哪一天一不高兴就给撤了,虽然后面问起来,他说会一直给我的,但还是又被他摆了一道!
后面,我陆陆续续的争取了好几次的加班费,但是我们这个领导始终没有松口,也许是考虑到其他没有加班费的人会效仿我吧。
再后来,天气开始炎热起来,公司开始给现场的工人发放高温费了,包括一、二、三类,只要在现场的都是有高温费。我虽然属于管理室,但是我人一直是在现场办公室办公的,可这次高温费又没有我的份。整个外场作业区没有高温费的只有我一人,真的是超级超级不爽,立马跟领导翻起脸了。我很决然告诉他,要么给我算加班费,要么那个活我就不干了,至于那个部门奖励爱给不给吧!然后这个事情就这么一直耗着,等到九月份,有新人进到部门后,这一块的活让我交接给了新人,至于加班费,就别想了吧?
关于这次加班,同事们很好奇,我怎么会答应来的?其实在排我加班之前,领导召集了我们几个现场事务员开会的,开好会后,他把一个有加班费的同事叫进了他办公室,跟她确定了她的加班,然后向她打听我有没有可能会来加班,这位女同事说她不知道啊,结果他还在追问她觉得我有没有可能来呢。这位同事后面跟我说起这事的时候,我真的要哭笑不得了,明明我就在他门外的,他还要去从侧面打听我有没有可能来加班,真是可笑!
第二天,他发来信息,先是问我初四来加一天班有问题吗?再是说明初四这天人员抽查的重要性。不知道为什么,看他这样小心翼翼的样子,突然感觉他还蛮可怜的,另外考虑到年后因为儿子的事情我后面可能要请假,我也不想把关系搞的太僵了,就同意来加班了。
其实,一直以来,我不是不想加班,以前没有加班费的时候,该来加班不还是来加班吗,只是现在别人都有加班费了,我没有加班费,那我来加班的话,不就是在践踏自己的劳动吗?只希望以后部门的加班制度能有所改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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