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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即法神~《道德经》第25章新读解

道法自然即法神~《道德经》第25章新读解

作者: 儒思祝 | 来源:发表于2022-06-24 09:04 被阅读0次

    #每日箴言金文#  #一年读一遍《道德经》#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德经•25》

    注:【道法自然即法神】

        这章讲自然无为之道的根源和原理,即道随神行,大、逝、远和反四字概括的循环往复不已的道的状况。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从后文知,此物指的是道。在老子看来,道是物,不是神灵,这点要清楚明白。老子常说的道是眼睛看不见的圣道,圣道是由许多因素混合组合而成的。圣道的几个基本要素是:独立、守中、守虚、守无、守神、无私、无我、无为、不争、戒满、知足、知止。有了这样的圣道,天地诸物才能应运而生。肉眼看不见的圣道是天地的骨架结构,是先天地而生的。先有圣道,后有基本井然有序的物质世界。

        “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人们只看见月亮孤独地悬在夜空,太阳孤独地照耀世界,却不知这是寂寥独立、守中守神的道造成的。在这浩瀚寂寥的宇宙,道独立不偏地按至圣的虚灵之神的永恒的意志运转,周而复始,没有懈怠,可以视为天下母;而道的根是至圣神。自然之道尚独立自立,交际交往爱情友情是次要的。看日月星辰、飞禽走兽、花草树木无不是独立存活的。惟诸物独立,世界才不会交错混乱。不注重自己的独立性,不能向内守中守神,而是向外求,以致失去独立性是诸物失道、世界混乱纷争的主要原因。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我不知道其名,称之为道。勉强称之为大。大则无所不包,逝则无所不到,远则无所不及,反则往复无穷。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道大,因此随道而生的天、地、人也都大,也都是无所不包、无所不至、无所不及、往复无穷的。道是天下四大物之首,但道不是神、不是灵。道是物,神是灵。神是自在遍在永在的至圣的虚灵之神——生命之灵。“天下神器也”(《道德经•29》),天下是神器,而道是神器之首,故先有道,后有道生万物。道循环往复、首尾合一,万物随道运行、画着各自的既定的圆圈轨迹。道是物运动的载体和轨迹。由此可以看到自然无为之道的神通广大,似乎这个世界是由无数条道路循环往复的大大小小的圈组成的紧密的网。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宇宙间有四大:道、天、地、人;人是四大之一。直立的人顶天立地,的确优于地球上的其他生物,人胸怀神和道,自然胸怀宇宙,也会很自然地看到无穷大的宇宙,惟有人有可能回归至圣神、与神合一。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 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老子发现了人肉眼看不见却实实在在的道,就和中医发现了看不见却实实在在的经络一样。西方的宗教不知独立、守中、守虚、守无、守神、无私、无我、无为、不争、戒满、知足、知止的圣道的广泛存在,而且拜的不是自在遍在永在的至圣的虚灵之神,而是所谓的造物神,即次神之一,因此西方的宗教是社会纷争混乱和战争的根源;而受老子思想深刻影响的中华文化的确是热爱和平、较少战争的。

        “道法自然”。能自然而然、自在遍在永在、不生不灭者,惟独自在遍在永在的至圣的虚灵之神——生命之灵。惟神能自然。惟神有自然性。无神则无自然。道法自然是道法神的含蓄说法,因为老子所处的战国时期无神论有点猖獗。老子看见了俗人看不见的道之网,也看见了道中的虚灵之神。神让道活灵活现,没有神,任何道都不能通达圆满。故道法惟一能自然自在自有永有的至圣的虚灵之神。道是神和人之间的桥梁,没有独立、守中、守虚、守无、守神、无私、无我、无为、不争、戒满、知足、知止的圣道,人不可能回归至圣神与至圣神合一,也就不可能逃脱物的辖制。人因为依从道而成为物,又可以借助道回归到没有物扰的自由自在的灵界。

        故诗曰:

        道法自然即法神,独立宇宙不偏邪;

        道是天下大神器,道生万物为物首;

        独立守中常抱神,无私无我惟有神;

        神通广大在乎神,回归务必行圣道。

    #道德经#

    正生庑祝如禩儒思祝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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