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简书已经半年多了,这半年来写了不少文字,也感觉自己从一个文字小白,变成了一个会写出一点点有意思的文章的人了。要说最满意的还是自己的三篇小说,一是《新编〈桃园三结义〉》,二是《杀妻》,三是《未央剑影》,三篇小说各具特色,当然心路历程也不一样。
我写《新编〈桃园三结义〉》纯粹是为了玩,也没想表达什么,纯粹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而且颇为荒诞。其实荒诞与正经往往是结伴而行的,我一直认为越是正经的东西可能私下里越荒诞,而反之亦然,越荒诞可能越正经,我骨子里不是一个一本正经的人,虽说我是一个政治老师,但让我板起脸来训人,我始终做不到,与那些宏篇大论相比,我倒想讲一些故事给学生听,于是在我的政治课堂上,同学们都比较活跃,很少睡觉的,我也乐在其中,好在教学效果也不差,多少令我欣慰。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杀妻》,起初我打算写一万字,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竟写成了四万字,这是我目前为止最具文学性,趣味性和思想性的作品,里面探讨了勇敢,大义和大爱的儒家精神,故事情节扣得较紧,悬念留到了最后。有友友提出要改名字,但我不想,因为名字本身就是最大的悬念,改了,就没趣味了。
也是在这个时候,我读到了王小波说的那句话:文学就是把文章写好看了,其他的管他妈的。可以说,这句话对我影响很大,我写文也终于找到了方向,那就是有趣,好看,其他的真还不用管。
以前我写文总是想表达点什么,总觉得如果不表达点啥,就不深刻,现在想想,这可能是跑偏了,想表达啥不重要,关键是读者能从中读到啥。上高中时,最不喜欢做的语文题就是给你一段材料,问作者表达的意思,其实这真没什么意思,一个文本一旦写出来,就不属于作者了,而是属于他的读者,文本要表达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读者读到了什么。
所以在写《未央剑影》时,我就想着把好看这个原则贯彻下去,也尽量想写得好看些,但是写到昨天时,我突然发现,我写得不好看了,连自己都觉得不好看了。我之前把这篇小说写了一部分,但是它现在限制了我,让我没有想象的空间了,感觉写文突然像记流水账,索然无味了。
不行,我得搁一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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