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1亿元,聘嘉德公司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由发行人聘请,为了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服务,如果不称职,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A项,债券受托管理人虽然是发行人为债券持有人聘请的,但其毕竟是为了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而服务,如果债券持有人会议发现受托管理人不能履行对债券持有人忠诚、勤勉义务的,可以决议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A项错误。
B项,若百航公司到期不能兑付债券本息,直接损害了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服务的机构,有权受全体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诉讼,B项正确。
C项,债券持有人购买债券时对所募集的资金用途和风险进行了评估,如果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则需要债券持有人会议重新评估,需要经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如果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可责令改正+罚款;对负责人可警告+罚款。所以对改变资金用途主要通过行政责任来追究,且恢复原状后对债券持有人没有实质损害,债券持有人无需提起诉讼,也不用债券受托管理人提起代位诉讼,C项错误。
D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运营的需要,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否则会出现发行人“拆东墙补西墙”的现象,容易诱发系统性风险,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利益,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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