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名字稍显异类,叫做《命中注腚》。
“都是命”,是我妈的一句口头禅。
也可以是一句很好的墓志铭。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问我妈命是什么。
她俯视着膝盖边上的我说,“命就是女娲娘娘造人时哈的那口气。”
这句话听起来像诗,也是我听过的最早的神话故事。
也是对命是什么的完美解释。
人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支空壳子。
命是空壳子里的什么都不是。
当年我妈在我眼里非常高大。
她俯视我的姿势,像佛陀看众生。
她说话的声音也像飘在半空中的云,
所以我对她的话非常虔诚。
在漫长的人生岁月当中,我伴随着我妈的叹息长大。
长过她的膝盖,长过她的腰身,长到她长发轻垂的肩头。
在我自始至终的理解里,我妈叹的气正是女娲娘娘哈的气。
神和人的关系,正是这样交织在一起。
我要讲的故事,也要半人半神地叙述。
据说我的命很硬,出生的时候就和掌管投胎的神灵谈条件。
我妈生我的那个年代,生小孩要找的人不是医生,而是接生婆。
临盆的那一天,我爸请来了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接生婆。
接生婆在当时是一个神秘而神圣的职业,站在阴阳两界,掌管生死,受人尊敬。
当时我迟迟不愿来到这个世界,急坏了我爸。危急关头接生婆从房屋里大步流星地走了出来,对着我家的门槛踢了一脚,屋内立马传来了我的一声啼叫。
长大后我妈时常给我讲述这个神乎其技的故事,而我不肯全信。
我不大相信命运,我更相信巧合一些。
我妈说:“这就叫临门一脚,不信你看你屁股上的胎记,就是被接生婆踢的。”
我满脸不服地问道:“这又能说明什么?”
我妈说:“这就叫命中注腚。”
这话的确把我镇住了。
后来我见过那位接生婆,她看上去很慈祥,但我还是感到害怕,总觉得她把我的命踩在脚下。
但我从来不对她说感谢的话,因为一旦说了就表示我认可了这个故事的版本,我拒绝认命。
我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从小拒绝迷信。
对于很多事,我妈擅长将其归结为神明。
而我擅长归咎为无知和未知。
我的童年生活很精彩,除了穷一些。
鄂西山区在八十年代是一个秘境,穷山恶水是自然的穷。
我的人生,就在这样的局面下开端。
我常常跟着哥哥躺在屋顶晾晒的苞谷棒子上仰望无垠夜色,在漫天繁星中寻找流星。
夏夜的星空是浪漫的蓝色,星星是我爸背着我妈丢在夜里的烟头。
有时邻居家的小伙伴也会悄悄潜出来,离开父母视野的山村孩子都是山贼,我们会组队去抓田间的蟋蟀和萤火虫。
月光和满天星把大地照成朦胧的白,星空和大地构成了一组蓝白格。
记忆中的童年,不是诗就是画。
过了很多年的今天,既往的时间又对它进行过一次创作。
时间,是对人生最有效的作用力。
最有趣的往年往事是月下的故事。
深居山中,大人的嘴是我们了解未知世界的唯一窗口。
整个村中,不会有一本课外读物,也没有新闻,有的只是男女老少悠悠众口。
小孩嘴馋,故事是我们满足好奇心的精神粮食。爸妈为了骗我们干活,通常会以讲故事的名义诱惑我们。
我们满怀期待地围坐在我爸身边,摆好的箩筐变成了我们的舞台。
星光是我们的灯光。
我爸是使用苞谷刨子(一种脱玉米粒的手动工具)的高手,他摆动右臂刨出清脆的节奏。
三四个小孩赶不上他一个人的速度。
他一边刨苞谷一边讲故事。
他讲的故事以鬼神居多,但不可怕,鬼是那种可爱的鬼。
故事里的鬼神也分好坏,好的鬼神总是很聪明,坏的鬼怪总是没有好下场。
我爸小学四年级没读完就下学了,所以他会讲的故事不多。
一开始他还可以糊弄我们,小孩子的记性不好,听过的故事过一阵就忘了。他是一个鸡贼的人,抓住了这一点,老是重复讲。
后来我们都会背了,也就不愿意帮忙捋苞谷棒子了。
鸡贼的老爸又想出了新招,他邀来邻居家的伯伯。
伯伯唱过堂戏,肚子里的故事数不胜数。
更加重要的是,堂戏没落以后他把唱戏的家伙收进了箱子,那些如数家珍的故事也被迫收进了肚子。
大人们对故事不感兴趣,他们的生活很实际,我们这些小孩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他最理想的听众。
伯伯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人,当过民兵排长,讲话中气十足,有民间军人的底子。
加上耳朵有些失聪,所以更加声如洪钟,故事比我爸讲得声情并茂多了。
伯伯的故事以薛仁贵居多,这些故事也是伯伯从堂戏师傅那里继承过来的,经过几代人的演练,已经炉火纯青。
伯伯讲的故事不像我爸的故事那么容易区分好坏,连老子和儿子都有恩怨。
搞不清好坏的故事,我依然觉得很精彩。
伯伯的声音很大,传得很远,可以翻山可以拐弯,最后穿透别人家的窗户。
那个年代山村里的消息就是这么传开的,故事有时候也是这么流传的。
于是又有小伙伴加入了我们,捋苞谷棒子的队伍壮大起来,噼里啪啦的苞谷粒儿像雨一样落进筐中。
一个晚上,可以出一箩筐收成。
我爸暗自高兴,而我妈却高兴不起来。时不时地催促几个孩子早些回家,说:“当心你们爸妈知道了,回去只怕要挨打。”
这句话一出,几个小孩子站起来拍拍屁股,跑掉了。
我妈这一招特别有用,每个孩子都很清楚,帮别人家干活是完全有可能被打的。
我和我哥都曾经因为这样的事被我妈打过,所以当我妈说出这一句话的时候,我和我哥也不由自主地站起来准备跑。
我妈喝道:“你们俩往哪跑?这是你们的屋!”
我和我哥一听到挨打就有了条件反射,一时间竟然以为是在别人家干活。
那时山里流行家懒外勤的说法,许多小孩子在家懒得要死,一到别人家,干起活来却非常卖力。
我和我哥当然也在家懒外勤之列,爸妈为此不知道骂了我们多少次,骂我们傻。
我们虽然是小孩子,但已经开始有了面子观念。
我发自内心地认为家懒外勤不仅不傻,反而是一种美德,因为《思想品德》教材告诉了我们助人为快乐之本。在家里干活那不叫帮忙,唯有在别人家干活才能成为美德。
当我把这一套理论讲给我妈听的时候,我妈被气得半死。
她说:“书上都是写给人看的,跟事实不是一回事。”
多年以后我回想我妈的这句话,不禁觉得它充满了含义,它刺穿了生活揭示了真相。
生活中充满了理论和现实的冲突,我们读过的书听到的道理,都在告诉我们成为一个如何的人。而我们历经生活,得到的往往是一套截然相反的规律。
既然如此,我们读书学习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个问题我想了很多年依旧没有想清楚,但为了想清楚我又不得不读书学习。
这又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思考这个问题的过程,让我学会了思考。
而学会了思考,才让我对人事有了看法。
我逐渐客观看待故乡,客观看待附着在这里的人。
山里人拥有的品质绝不止是勤劳淳朴,他们同时拥有小肚鸡肠和鼠目寸光。
山里也不只是山清水秀,这里同时还盘踞着错综复杂的熟人关系。
我在这里断断续续生活了三十多年,它时而让我感到简单,时而令我感到厌倦,时而令我回想留恋,时而又让我想要逃离。
故乡对我,是一种想要狠心斩断却又无法割舍的亲近关系。
成年后的我,只能以一种观望难过的姿态靠近它。
这里的人,让我又爱又恨。
比如说前面讲到的唱过唐戏的伯伯。
随着我的长大,伯伯不再满足于讲薛仁贵的故事,他大概是觉得渐渐长大的孩子应该听听真实的事。
于是他开始讲述他的生平,讲述他年轻时风光得意的日子。
那是一个无人笑穷的年代,贫穷是时代普遍的底色。
伯伯十多岁的时候,父母相继去世,他的日子很苦,靠帮富裕人家放牛换一点口粮。
白云苍狗,一山翻过一山,一天翻过一天。他靠挥动的牛鞭,记录他的日子。
山里很多人,一出生就认了命。
他们活着,只是为了打发时间。
后来伯伯的时代忽然来临,一把火点燃了他黯淡无光的青春。
放牛出身的他被任命为民兵排长,他兴高采烈地放下放牛鞭,扛起枪。
他汇入时代洪流,成为改变历史的人民群众的一份子。
有一点很难说,他到底是积极地改变了这个时代,还是说他只是被时代所改变?
当然他自己对这个问题并不在意。
伯伯满脸沉醉追忆当年,他说:“那个时候他们都怕我,我一到他们屋里,他们都给我做好吃的。”
伯伯口中的他们,是山里的绝大部分人。
一个人为什么要去怕另外一个人,这是我不能理解的。
他们害怕他,又是在害怕什么?
后来,我爸给我讲了另一个故事,我才理解了伯伯的意思。
家谱记载,我们祖籍江西,大约是清末迁入鄂西深山。
爷爷的爷爷是一位秀才,饱读诗书卓尔不群,携带几箱子钱财和几马车书来到鄂西买地。
后来家族分为两支,其中一支迁至别村,祖上留下的田地根本种不过来,于是开始租给人家种。经年久月,到太爷爷的时候我们家顺理成章地成了地主。
一开始人们并不是用地主来称呼太爷爷,他们称他为先生。走在路上,人们甚至还会给他鞠躬。鞠躬到底是因为畏惧,还是出自尊敬,也就不得而知了。
第一个不给太爷爷鞠躬的人就是唱堂戏的伯伯,从他结束放牛娃的生活开始,他的地位顿时发生了变化。
走在路上的太爷爷,遇见他都要弯腰鞠躬。
太爷爷积极配合人民群众的改造,把房子和田地全部交了出去,然后带着一家人来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山头。
搭草棚,垦荒地。
曾经拿笔的太爷爷拿起了锄头,开始了躬耕垅亩的生活,前人渴望的南山下的生活终于以家道中落的方式实现了。
从太爷爷开始,我们家族经历了三代农耕生活,从此和土地结下了不解的缘分。
新垦的土地庄稼产量很低,一大家人不够吃。荒山上搭的茅草棚子,下雨天都会漏雨,挨饿受冻,是一家人的常态。
活下来,是他们唯一的目的。
后来姑奶奶嫁入一户家境宽裕的人家,想给娘家带一斤八两米的周济。
她用布袋子装着米,又用帕子裹住布袋子,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被别人看见。
给地主家送米,是一件很有风险的事,即便那是她的娘家。
可是走到半路还是碰上了民兵排长伯伯,姑奶奶顿时紧张起来,她灵机一动做了个顺水人情,把袋子里的米送给了伯伯。
伯伯至今都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所以他讲这个故事的口气总是这样:“你姑奶奶那时候对我很好,还给我送过米。”
他说这话无非是想占点嘴上的便宜,显得好像他和姑奶奶有点什么关系。
但我反而挺同情他的,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是什么。
那时我已经八九岁了,八九岁的孩子开始有了仇恨意识。
我的早熟,就是从学会记仇开始。
我决定从此以后不再听伯伯的故事,把这视作一种对抗。
他和我有世仇,我必须记住。
但令我感到不解的是,知道事情原委的我爸以及叔伯们竟然无动于衷,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他们对伯伯的敌意。
在他们的眼里,问题的根源还是在自己身世上,他们确实是地主的后代。
我爸的想法更实际,伯伯讲故事我们就会帮忙干活,干活才是天大的事。
干活才有吃的,有吃的才能活。
活下去,依旧是我爸的主要任务。
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只是我爸,这样的人山里比比皆是。
伯伯年轻的时候飞扬跋扈,跟不少人结过梁子。但是几十年过去了,他们在山中一起生活,相安无事。
时间一直在居中调停,化干戈为玉帛。
可怜才八九岁的我,要忍受内心的折磨。
如果我不去帮忙捋苞谷棒子,我爸可能会打我。而如果我坐到箩筐边上,就意味着我不得不听伯伯说话。
后来我发明一个近乎完美的方法,捋苞谷棒子的时候在心里背诵课文,这样注意力就完全不在故事上了。
也因为如此,我的学习成绩变得异常优秀,年年第一,这个结果完全出乎我的预料。
谁又能想得到,我学习的动力竟然出自对一个人的敌意。
一度我也以为我会一直仇恨下去,直到我出人头地,然后来清算旧账。
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二十多年后我成了一个年轻力壮的人,他成了一个八十来岁的老头子,我本可以轻松地将他一拳打倒在地,但我却忽然不知道该怎么恨他了。
我挺恨那个恨不起来的自己,我害怕自己变得像我爸一样,不知不觉就将许多事忘了。
面对时间,面对日渐空旷的大山,我不知道如何给二十年前的自己一个交代。
他是一个老了的曾经,还是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
这个问题,我又没有答案。
无数个秋天过去,枯黄的叶子纷纷落下,堆积成肥沃的土壤,来年它们身上会长出新的东西。
因果循环,万物生长,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永久经历时间的考验。
而与落叶截然不同的是,遗忘堆积在一起只是更多的遗忘,什么都长不出来。
我爸是这样的人,我爷爷也是这样的人。
轮到我了,我希望我不会如此。
我爷爷经历了家道的变故,他也没有多少感叹。
在我的记忆中只有一次,他抽着旱烟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满脸自豪地对我说:“以前那里都是我们的。”
我无数次路过那座山,路过爷爷回味的辉煌。如今,那座山上布满了农房和农田,它们就像叶子落向秋天一样落到山上。
爷爷也早已和曾经和解了。
从太爷爷到爷爷,从爷爷到我爸,看上去生命的延续从未中断。可事实上,几代人之间从未传承。
他们各自的人生,成为了时间中彼此隔断的切片。
于是轮到我的时候,我决定粘合重组它们。
爷爷是一个典型的老好人,一身蓝色迪卡衣服,头上常年包着汗巾。
他的身上没有一点秀才的影子,是一个地道的农民。
他逢人便笑,笑出一对酒窝。
一个人的时候,他独自干活,独自抽烟。
后来上了年纪,喜欢下象棋,打点牌。
他不关心过去,不关心未来,他活得特别现在。
他几乎从不给我们讲故事,憨笑和沉默是他和人事土地相处的方式。
直到他最后死去,彻底成为土地的一份子,我才忽然想起一件事。
一次我向爷爷抱怨我爸讲的故事老是重复,他终于露出了和我爸一样的鸡贼表情,说:“那都是纪晓岚的文章,他没记住几个。”
长大后,我凭借记忆中残存的桥段判断出我爸的故事的确出自《阅微草堂笔记》。只有小学三年半文化程度的我爸,根本不可能读到这本书。
这些故事的源头必然是我爷爷,由此可见他肚子里一定有很多故事,也有几本书。
活成一个平凡人,或许并不是爷爷少年时代的初衷。
他的离世让他的故事永远只能成为真空,关于他的故事,我大部分时候只能揣测。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学会了下象棋,正是跟爷爷学的。
当时家里没有象棋,更没钱买,用纸折成方块写上字,棋盘也是自己画的。那个年代的好处是很多东西都可以自己动手做出来,不像现在,很多东西必须要去买。
爷爷从“車行直路马行斜,象飞田字跑打隔”教起,我和我哥上手很快,渐渐可以轮番和爷爷对战。
开始我们自然不是对手,到了后面爷爷也渐渐招架不住。但不论输赢,他总是很开心。有时还会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换棋子,手法娴熟像耍魔术,即便是被识破了也死活不认。
他的活法,是一种无用的乐观。
爷爷下棋擅长走象,如果两个象都在的话我们怎么都下不赢他。
他常说:“双車难破四象棋。”而一旦他的象被杀掉一个,他便章法大乱了。
我就是抓住了这一点,才能偶尔赢下几盘。
说来也奇,他和田字格似乎有种莫名的关联。无论是在田字本上练字,还是在田里种地。
后来他甚至还给二儿子讨了一个姓田的媳妇,那就是我妈。
他真是一个骨子里的农民,离开田就活不舒坦。
他的人生八字全在田字里,所以他活成了一个困字。
象棋是那个时候山中非常重要的业余生活,日子清苦,但种地之余人们都愿意杀几盘,不分年龄不论贫富,就连我们这些小孩子也常常有机会和村中的大人对棋。
那时的山中,能看到日子与日子之间的空隙,能感受到季节的更替。
一盘棋,一壶茶,几支烟,一堆人,就是半晌的农闲时光。
我爷爷的结局也很美好,活到八十八,身体硬朗。
他在世上的最后一天,还在桌上打牌。
和他的牌友打了几局,打了一个哈欠,说:“你们先打,我到门口抽袋烟。”
他搬出一条板凳靠在墙上装了一袋叶子烟,点上火,然后就睡着了。
他是从睡梦中离开这个世界的,这是最诗意的结局。
他这一辈子,看上去很容易盖棺定论,山里人都说爷爷是寿终正寝。
平凡的死,是一个平凡人最好的归属。
在我的记忆里,山中生活确实有非常惬意的几年,惬意到连贫穷生活的本质都被掩盖了。
有一种类似滤镜的东西,可以把单调乏味的农村生活美化。至于那个东西来自哪里,我并不确定,它似乎是传下来的,又似乎长自人们的心底。
那也是我心里某种情愫开始生长的几年,以致于现在的我回想从前,记忆和情绪总是不由自主地滑向那里,那是童年生活为我藏着的一个梦。
我通过自己将生命打通,追忆过去,憧憬未来。
那时的山中还流传着另一句俗话:大人望种田,小孩望过年。
全家团聚自不必说,年前半月筹备过年盘存,过年从初一过到十五,前后一月,那时的时光可以光明正大地拿来挥霍。
然而事到如今,我们常常感叹年味的寡淡,日子的加速化,节日的假日化,我们从中再也感觉不到一种根。
至于根是什么,我也说不太清,它并不能笼统概括,它存在于一件件物品和一件件事情上。它无法被定名,只能被感受。乡愁对我来说,正是这种感受的残留。
杀年猪是年的信号,有早有晚。
心急的人家为了提前尝尝年味,会在年前一个月杀年猪。晚一点的,会拖到年前一个星期。
宰年猪的人家会在当天请亲朋好友吃一餐杀猪饭,山里的小年就是在这个氛围中发展起来的。
杀完年猪就该做酒糟、打豆腐了,也得在年前六七天开始准备。这两样东西都是从粮食做起的,苞谷、黄豆,或是蒸煮或是浸泡,经农人之手开启它们的另一段生长,直到最后收获出可口的食物。
年前两三天,家家户户会打扬尘搞卫生,这个时候连小孩子都有了发挥的空间。
这就是年的魅力,家懒外勤的小孩终于变得异常主动。
这就是有年味的地方,全家一起劳动,在有条不紊的协作中铺开节日的准备工作。
这也说明,年味并不只是桌上的肉与酒,而是一种相互关系,一种心上的亲近。
这或许正是现在过年最应该警惕的地方,除了酒与肉什么都没有了,于是年味也就没有了。
大年三十的早上,各家各户会把家中最大的那口锅刷干净,煮上一大锅肉,猪头猪尾猪蹄是必不可少的三样。
灶里架起大火,从早上煮到下午,煮到骨肉分离。
然后捞起来凉一下,徒手拆骨,边拆边吃。据说整个猪身上最好吃的肉是猪耳下面的两块核桃肉,许多年来这两块弹丸大小的核桃肉一直都是全家人分着吃。
团圆饭一上桌,我爸会把摆放在院坝里的鞭炮点响,从500响到1000响,再到后来的惊天雷,鞭炮声响也体现了时代变化的动静。
我和我哥吃完团圆饭的第一件事,就是溜到院坝里捡哑火的鞭渣子,然后从我爸那里要来一根烟,沿着剩下的小半截引线再度点响它们。
“爆竹声声辞旧岁”,对我来说很鲜活,三十岁以后我回到山里依旧会玩弄它们。它对很多孩子来说,已经渐渐成为了一个书面词,成为纸张之中的收藏。
过年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三十的火,十五的灯。
年三十晚上要把火烧得很旺,全家围着火谈话,守岁。后来有了电视,就变成了全家人一起看《春晚》。
正月十五的晚上,家里所有的灯都要亮起来。
年即将过完,要给新年一个好兆头。
十五之前,山里不会有人下地干活。
他们慢条斯理地度过一年中最惬意的时光。
不论如今的传统佳节如何荒凉,但对我来说,那样的生活真实地存在过,曾经偏僻贫穷的深山之中从来不缺生活的调剂。
那几年的山中生活很生动,汗水风干之后,风中便有了带咸的快乐。
我索性再讲几个惬意的小故事。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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