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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